時間:2023-05-10
來源:學習時報
指導單位:中共駐馬店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主辦單位:駐馬店市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
承辦單位:駐馬店網
時間:2023-05-10
來源:學習時報
網絡謠言是令人深惡痛絕的“網絡公害”之一,不僅污染了網絡生態環境,而且嚴重侵犯公民個人權利。根據國家網信辦相關負責人介紹,2023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將進一步治理編造傳播虛假不實信息的網絡亂象,公安部網安局也于近日部署開展為期100天的網絡謠言打擊整治專項行動。治理網絡謠言痼疾,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法律不能缺位。
當前,我國的網絡謠言治理涉及民法典、刑法、網絡安全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也涉及《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等行政規章,以及地方立法中與防范虛假不實信息和謠言傳播有關的內容。在民法層面,散布網絡謠言可能會侵犯自然人或法人的名譽權,根據民法典規定,需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在行政法層面,如果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規定,可能受到行政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在刑法層面,相關行為則可能觸犯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和誹謗罪。例如,刑法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些規定是我國當前治理網絡謠言的主要依據,但從實踐來看,相關法律法規還存在一些短板。
首先,部分法律法規可操作性有待強化,立法與司法、執法相互銜接存在不暢,法律實施效果還不夠理想。可操作性之所以不強,主要原因是相關法律法規條文較為籠統,缺乏必要的司法解釋和細節規定,導致自由裁量空間較大。其次,對虛假信息生產者、傳播者和造謠者的處罰力度有待加強。以刑法為例,目前我國刑法關于網絡謠言的規定主要集中在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利益領域,而且只是針對某些特別嚴重的行為,缺乏專門的保護個人法益的罪名,且總體而言,懲處力度較輕,法律的威懾力仍有不足。最后,救濟制度不完備,權利人維權困難。就民事訴訟而言,由于網絡使用者具有匿名性特征,而我國民事訴訟法將“明確的被告”作為原告提起訴訟的要件之一,這使得受害者往往面臨起訴難、取證難的問題,造謠成本低、辟謠和維權成本高的情況較為普遍。
治理網絡謠言要不斷強化法治作用,通過不斷細化和完善相應法律法規來落實相關主體責任,更加明晰信息傳播的底線,建立更為健全的網絡社會的行為規范。
完善國家法律法規體系。針對當前網絡謠言治理領域的立法空白,可以借鑒國際法律經驗和國內司法實踐案例,優化立法內容、法律條文和行政規定、規則,進一步明確“情節嚴重”“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具體含義和標準,對網絡謠言概念、網絡謠言構成要件、政府規制網絡謠言的程序與條件、網絡謠言法律責任銜接等核心內容進行補充和完善。加強法律法規中涉及網絡謠言的民事、行政與刑事責任的銜接適用,優化謠言治理的具體標準,平衡好國家安全、社會秩序以及公民的知情權、表達自由、人格權的關系,加大對網絡謠言的法律懲治力度,做到罰當其罪、罰當其過,對分散性法律規范進行修補的同時,適時整合已有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司法解釋,確保法律體系的統一、協調、完整。
夯實網絡平臺主體責任。網絡平臺是網絡謠言傳播的主要載體,有效的平臺內部治理機制對網絡謠言治理發揮著重要的“止損”效用。民法典侵權責任編對網絡平臺的侵權責任予以明確規范,被誹謗、污蔑類網絡謠言攻擊的受害者向網絡平臺提出刪除相關信息的請求時,平臺應當予以及時刪除處理,最大化減小對受害者的影響,否則平臺應當對損害的擴大部分承擔責任。更重要的是,平臺應積極進行內容的源頭審核,聚焦源頭打擊,在服務協議與自治規則中明確規定對發布謠言的相關賬號進行禁言或關閉處理等懲罰措施。積極進行謠言反制技術的研發與運用,嚴格落實網絡實名制等相關規則,增強溯源與識別能力。同時,可建立專門的辟謠通道,由專業團隊基于用戶投訴、政府機構與新聞媒體反饋等機制準確發現和識別謠言,進行聯合辟謠。
明確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權限。在網絡謠言的規制策略上,除了完善法律規范體系及強化網絡平臺的責任作用外,還要充分發揮互聯網協會等行業自律組織的作用。實踐中,互聯網協會等行業自律組織對網絡謠言的治理主要通過提示語或倡議書方式進行教育警示。在法律明確授權的框架下,可采取必要措施促進自律組織積極履職、能動監管,協同網絡服務商一道有效阻斷網絡謠言的傳播鏈條。行業組織可制定包括防止虛假信息和謠言在內的職業道德準則,保證信息傳播客觀真實,強調信息倫理道德和社會責任,限制濫用新聞和信息傳播自由,尊重公民的私人權利。
加強普法教育,提高網民自律。如何應對網絡謠言,也對公民素質提出了更高要求。守住法律底線,約束個人行為,不信謠、不傳謠,是治理網絡謠言的最好辦法。網民要提高信息甄別能力,未經證實的消息不轉發、不擴散,拒絕網絡暴力和人肉搜索,尊重他人隱私,不越法律紅線。同時健全相關機制,鼓勵網民積極對網絡違法行為和有害網絡信息進行舉報和監督,努力推動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圍。(武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