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7-22
來源:中國青年報微信公眾號
指導單位:中共駐馬店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主辦單位:駐馬店市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
承辦單位:駐馬店網
時間:2022-07-22
來源:中國青年報微信公眾號
自拍照被醫美機構盜用,
還被捏造
“整容后人生逆襲”的故事?
近日,湖南岳陽市岳陽樓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侵犯公民名譽權、肖像權的案件。
2021年7月,“知乎”平臺用戶(用戶名:十某某)在平臺相關問題鏈接:“男生都比較喜歡長相好看的女生嗎?”下添加回答,稱“三句話讓男人給我花了18W!”,“沒人看出來我的漂亮是整的,就這樣我嫁給了富二代!”并配上了相關照片。
而實際上,這些照片都是從小晴的“小紅書”賬號中直接盜取的,內容也都是虛構。據了解,小晴是某學校大學生,同時是一名“小紅書”博主。
從網上沖浪的同學處了解到該情況后,小晴聯系上用戶“十某某”,對方表示,是通過微信公眾號“XX看臉”及相關醫美機構做的。小晴又找到“XX看臉”及客服人員,對方稱照片中的女生是自己的客戶,眼睛鼻子都是在醫美機構做的。
小晴將盜圖者起訴至湖南省岳陽市岳陽樓區人民法院,法院發現,知乎用戶“十某某”的注冊手機號為虛擬號碼165XXXXXXXX,其他信息不詳;微信公眾號“XX看臉”的用戶主體名稱為:某醫療美容工作室,運營者為林某。
2022年3月15日,岳陽樓法院審理認為:
“十某某”“XX看臉”在盜用原告肖像捏造不實信息,誘導網絡用戶進行整形咨詢等方面顯然存在利益輸送鏈條,侵犯了原告肖像權、名譽權等人格權益。被告某醫療美容工作室及經營者林某應承擔相應侵權責任。
原告作為在校大學生,知乎上的不實發帖已被其同學看到并告知原告,顯然已經在原告的生活圈造成不良影響,且該發帖內容關乎一名在校女大學生的感情狀況、容貌等聲譽,原告主張因此遭受嚴重精神損害,法院予以認可。原告為維權發生的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用等屬于合理開支,亦應得到支持。
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小晴精神損害撫慰金和合理維權費用共計8000元。
一審判決后被告不服,上訴至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22年6月17日,岳陽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開局一張圖,內容全靠編造謠者要付出代價!
照片被編造“整容后嫁給富二代”、被謠傳為會所技師、被盜用成培訓機構廣告......近日,多起類似事件引發關注。
7月20日,中青評論發文稱:
那些“隨手盜圖”“隨心造謠”的肇事者,往往并不在乎被盜圖的人有怎樣的生活、會受到何種影響,甚至根本不知道受害者姓甚名誰。對這類人而言,照片中的主角,只不過是他們獲取流量,乃至“找樂子”的工具,而非一個個活生生、會受到傷害的人。
從本質上看,這種流行于互聯網時代的誹謗現象,是網絡空間帶來的距離感與疏離感的副產品。對此,社會輿論還應加強監督,激濁揚清,竭力讓每個受害者的委屈都得到傾訴、名譽都得到澄清;司法機關也要依法積極出手,必要時啟動誹謗案件的“自訴轉公訴”程序,有效幫助受害者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