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減100元!駐馬店新一輪消費券來了
摘要:領取和核銷消費券時,用戶需將“云閃付”更新至最新版本,打開手機定位功能,并允許“云閃付”獲取位置信息,僅限定位在河南省駐馬店市的用戶領取、核銷。消費券需本人現場核銷,嚴禁套刷、套現,嚴禁視頻付款、截圖付款、拍照付款等。
駐馬店市商務局
關于駐馬店市2025年電子消費券(第二期)
發放公告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促消費、擴內需有關決策部署,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推動2025年第一季度經濟“開門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辦明電〔2025〕1號)和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在市中心城區通過“云閃付”平臺組織開展2025年第二期電子消費券發放活動,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活動時間
消費券申領時間和使用期限:2025年4月3日至4月7日,每天10:00至22:00。
二、發放形式
消費券以電子消費券形式發放,所有在駐人員均可申領(包括外地在駐人員)。
三、活動內容
(一)財政資金
消費券為零售通用券。包括商超、餐飲、住宿、加油等,總額435.7萬元,面值分別為20元、40元、60元、100元。20元消費券發放30350張、40元消費券發放30000張、60元消費券發放30000張、100元消費券發放7500張,總計發放97850張。消費滿100元可使用20元消費券、消費滿200元可使用40元消費券、消費滿300元可使用60元消費券、消費滿500元可使用100元消費券。每天發放87.14萬元,分5天發放。消費券當天有效,逾期未核銷的自動作廢,資金由系統收回并滾動到第二天發放。
(二)金融機構配套資金
金融機構配套資金的使用由各金融機構自行確定方案。本期參與金融機構活動方案如下:
中國銀行信用卡消費券為零售通用券,與政府消費券活動商家一致,并可與政府消費券疊加使用。包括商超、餐飲、住宿、加油等,總額15萬元,面值為20元。20元消費券發放7500張,消費滿100元可使用20元消費券,每天發放3萬元,分5天發放。消費券“活動期間”有效,且需在活動結束前使用,消費者活動期間僅限領取、使用1張。
四、領取及使用方式
1.手機下載“云閃付”,注冊登錄后,進入“云閃付”首頁“政府消費券—駐馬店市政府消費券”活動專區領取消費券,在“我的”—“我的票券”查看已領取的票券。商家名單在頁面下方公示。消費者在活動期間四種面值的消費券每天只可申領一種,每天均可申領。
2.消費券可在駐馬店市內的商超、餐飲、住宿、加油等線下消費場景中實體商家使用,消費者在活動商家使用消費券時,符合滿減標準的自動核銷。消費券僅允許以“被掃支付”方式核銷使用,消費者到參與活動的商家消費付款時,需出示“云閃付”生成的動態“付款碼”,由收銀員掃碼完成支付和消費券核銷。
3.領取和核銷消費券時,用戶需將“云閃付”更新至最新版本,打開手機定位功能,并允許“云閃付”獲取位置信息,僅限定位在河南省駐馬店市的用戶領取、核銷。
五、活動要求
1.消費券需本人現場核銷,嚴禁套刷、套現,嚴禁視頻付款、截圖付款、拍照付款等。嚴禁虛假交易,參與者需使用本人所有的電子設備、APP賬號、銀行卡等,非本人參加無法享受活動優惠。若涉嫌違規,將提請公安機關進行查處,并追償損失以及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享受優惠的交易如發生退款、撤銷等反向交易,退款金額扣除享受的優惠金額后退回至用戶原付款卡。
3.電子消費券發放活動遵循公平、誠信原則,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4.參與活動的企業,要在確保落實安全生產要求的前提下組織開展,嚴防搶購等踩踏性事件發生。堅決杜絕企業借機漲價等不誠信經營行為,實行明碼標價,切實做到依法經營、依規促銷,讓消費者得到實惠。對變相加價、不兌現優惠承諾、消極處理消費投訴等行為的企業,取消活動參與資格;涉嫌違法的,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5.嚴禁單位和個人通過社交軟件、網絡平臺等信息渠道,發布、傳播套現消費券等違法行為。對有以上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將取消活動參與資格,列入失信名單,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將被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6.活動期內可與商家提供的打折、減免券疊加使用,虛擬卡、儲值卡等虛擬產品不參與本次活動。
7.本次活動涉及的所有時間地點以公告為準。在法律許可范圍內,如因特殊原因影響,將調整、暫?;蚪K止本活動,并經公告后生效。
8.本公告解釋權歸市商務局所有。
聯系電話:
市商務局:0396-2795160
“云閃付”平臺:0396-2625003
附件:駐馬店市2025年電子消費券參與商家名單
2025年4月1日
責任編輯: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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