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人民法院:傾心調解促和解
駐馬店網訊(記者 牛云強 通訊員 張夏)近日,汝南縣人民法院老君廟法庭成功調解一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以多元調解的方式解決了矛盾糾紛,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原告王某龍與駐馬店某養殖有限公司簽訂了《水電安裝施工合同》,合同約定了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承包范圍、合同價款等條款。合同簽訂后,原告安排施工人員進行施工,施工完成后,被告駐馬店某養殖有限公司投入養殖使用,后該公司因經營不善,現處于停業狀態。原告多次從河北張家口來往河南索要工程款均未果。
承辦法官彭永梅收到案件后,第一時間聯系當事人,并了解到雙方對部分案涉工程及工程價款存在爭議,考慮到雙方合作基礎較為扎實,原告遠在外地,為減輕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彭永梅抓住焦點問題,向雙方分析利弊,釋法明理,細致耐心地做好雙方當事人的溝通協調。經過多輪協調,最終促使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糾紛得到化解。
責任編輯:牛云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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