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湖情思
摘要:你是我穿過思念的箭,不如見一面,哪怕就一眼,回首相濡以沫的那幾年……”,這歌詞就是當年書玉對我情深似海的寫照,書玉對我是如此深情珍重。就在我寫下這些文字的時候,外面春寒料峭下著蒙蒙細雨,書玉給我發來微信:“天街小雨潤如酥,草色遙看近卻無。”
□ 賀海燕
玉湖是一個美麗清澈的人工湖,就像是一位純潔內斂的睡美人,安靜地躺在老家遂平縣城的最南端。我喜歡這個地方是因為摯友書玉就在玉湖附近住,我倆時常會在這里見面,更是因為我和書玉幾十年的相知情猶如玉湖一樣深。
45年前,我與書玉是中專同班同學。她白白的皮膚、圓圓的臉龐、彎彎的眉毛像極了古代的大家閨秀,她性情嫻靜溫潤,喜歡文學,尤其是在古典文學方面有著深厚的造詣。月光下,我倆幾乎每晚都相約在操場,聽她講述一個個古典文學故事,滿心都是對她的仰慕。兩年的學習時間很快就結束了,而從與書玉交往中汲取的文學知識卻滋養我到現在。畢業時,我倆特意到照相館照了一張合影,這張合影曾被人誤以為是親姐妹,留存著當年的純真和美好,被我珍藏在相冊里。
從學校畢業后,我們各自回到家鄉,開始了不同的人生路。那時的日子很慢、時光很長,寫信成了聯系我倆的唯一紐帶,而讀書玉的來信則是我一種精神上的愉悅。因為她的書信文采斐然、情真意切,真的是見字如面,常常是讀了一遍又一遍,就像是讀一篇優美的詩文。那時資訊不發達,喜歡的書籍不好買,書玉竟然買到了一本《唐宋詩詞名句賞析》寄給了我。這本淡綠色封面的書讓我如獲至寶,每天放在枕頭邊翻閱。幾十年來,歷經了幾次搬家,那本書至今還放在我書柜里最顯眼的位置,那厚厚的一摞、各色陳舊的信札,依然是我抽屜里面最重要的物品。而我寄給她的一張寫有“縱使十年不相見,也似當初相識情”的賀卡,同樣被她放置在書柜中很多年。
和大多數人一樣,參加工作后我們也各自戀愛結婚生子。雖然我們興趣相投、心意相通,但我們的性格卻不同。她沉穩理性、溫婉賢淑,我卻感情用事、簡單直率。那年,我執意嫁給一個不被父母認可的人,為了表達我的決絕而離家出走,逃也似的跑到書玉剛結婚的小家尋求庇護,全然沒有考慮書玉當時簡陋的住處及生活的困窘。在我的意識當中,如果我無家可歸,書玉就是那個無條件收留我的人。
記得是1987年,我新調到另外一個縣城工作,書玉帶著她三四歲的兒子,輾轉百十公里去看我。在交通條件相當落后的20世紀80年代,這是一件十分辛苦的事情,而她小小的孩子因為暈車吐了一路。如今想來,我的心還隱隱作痛。現在有首很火的歌叫《不如見一面》,歌詞中“不如見一面,哪怕是一眼,這世間太多的難免虧欠。你是我穿過思念的箭,不如見一面,哪怕就一眼,回首相濡以沫的那幾年……”,這歌詞就是當年書玉對我情深似海的寫照,書玉對我是如此深情珍重。
書玉出生在一個知識分子家庭,她的媽媽是一位語文老師。她是家中長女,從小就要幫父母分擔繁重的家務勞動,還要擔負起照顧4個弟弟妹妹的責任,即便如此,喜歡讀書的書玉還擠出時間閱讀了大量的文學作品。家庭的熏陶、文學的浸潤,讓她成了一個品德高尚、思想豐滿、靈魂有趣的人。雖然愛好文學,書玉卻陰差陽錯地從事了一輩子的財務工作,所喜的是她找了一位作家丈夫,夫妻倆琴瑟和鳴。書玉一直羨慕我從事了自己喜歡的工作,經常鼓勵我要不斷提高學習,并對我寄予厚望,希望我能巾幗勝須眉,對我取得的一點點成績都大加鼓勵和贊揚。她從不質疑我的行為和思想,理解并尊重我所做過的一切。
如果說人生的航行中,總會有一座燈塔在前方,那書玉就是我遠方的光。她懂我的悲歡,關切我的未來,她快樂著我的快樂,也憂傷著我的憂傷,在她的面前,我的靈魂才是自由的存在。回望今生,我本平凡,得書玉這一知己足矣。從豆蔻年華到年過花甲,無論是悲喜情緒的傾訴,還是天涯淪落的救贖,抑或是一條圍巾的溫暖,一件同款衣裙的贈予,或者一杯奶茶的分享,一次浪漫時光,我和書玉有形和無形的交集,賦予的都是無與倫比的深情。
人生漫漫,歲月悠悠。如今的我和書玉都已經是年過六十、兩鬢斑白的奶奶,而我和她居住的距離已經近到騎電動車就可以到達。如果天氣適宜,我們就約在玉湖邊見上一面,或席地而坐私語、或湖邊流連漫步。一旁靜靜的玉湖,倒映著我和書玉的身影,見證了我們相見甚歡的情形。美麗清澈的玉湖,更像是書玉在我心底的印象,溫暖含蓄卻又博大精深。而幾十年的相識深情,點點滴滴、細細碎碎匯集在一起,也堪比這彎彎曲曲、深深幽幽的玉湖水。
就在我寫下這些文字的時候,外面春寒料峭下著蒙蒙細雨,書玉給我發來微信:“天街小雨潤如酥,草色遙看近卻無。”我回復她的是:“最是一年春好處,絕勝煙柳滿皇都。”
責任編輯:徐明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