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縣人民法院:發揮先行調解優勢 助力糾紛實質化解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張小云)近日,上蔡縣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梁紅運用先行調解,促使一起提供勞務受害責任糾紛得到實質性化解,不僅有效降低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又節約了訴訟時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冀某受雇于河南某物流公司,2024年9月為河南某實業公司幫忙卸貨過程中造成腰部受傷,住院花費醫療費1000余元,醫囑建議休息3個月。在與物流公司、實業公司協商賠償未果后訴至法院,要求兩家公司共同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3萬余元。
梁紅征求原告、被告意見后,決定對該案先行調解,在與原告、被告溝通中,發現原告、被告都有調解的意愿,但對賠償金額分歧較大。于是,梁紅組織原告、被告進行面對面調解,從法律規定、員工權益保護、責任劃分等多方面進行耐心細致的分析,引導原告、被告理性表達訴求,逐步縮小分歧,最終促使各方達成調解協議,原告申請撤回起訴,糾紛得以實質性化解。
先行調解作為多元解紛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優勢在于高效、經濟、靈活且注重維護關系,尤其適合爭議較小、希望快速解決糾紛的當事人。該院將積極探索先行調解等多元解紛機制,以實質性化解矛盾為目標,做到案結事了、定紛止爭,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審判工作提質增效,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責任編輯:牛云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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