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兩部門征集涉煙違法犯罪線索
摘要:非法印刷、銷售、使用他人卷煙、雪茄煙等煙草制品注冊商標標識;非法收購、運輸、儲存煙葉;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購進、無證運輸、無證批發(零售)卷煙、雪茄煙等煙草制品,以及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具體獎勵標準、辦法將根據舉報查實情況,按照煙草行業有關規定的獎勵標準和辦理程序執行。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趙劍銘)近期,為嚴厲打擊涉煙違法犯罪活動,市公安局、市煙草專賣局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涉煙違法犯罪線索。
據悉,舉報線索包括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假冒卷煙、走私煙、雪茄煙等煙草制品,以及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煙絲、復烤煙葉、卷煙紙、煙用絲束、濾嘴棒和電子煙用煙堿、霧化物、空煙管及茶煙等類煙產品;非法制造、拼裝、銷售、運輸、存儲煙草專用機械;非法印刷、銷售、使用他人卷煙、雪茄煙等煙草制品注冊商標標識;非法收購、運輸、儲存煙葉;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購進、無證運輸、無證批發(零售)卷煙、雪茄煙等煙草制品,以及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法律法規及規章等規定的其他涉煙違法行為。
對提供有效線索并查證屬實的舉報人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具體獎勵標準、辦法將根據舉報查實情況,按照煙草行業有關規定的獎勵標準和辦理程序執行。
責任編輯: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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