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鋪人民法庭成功調解一起矛盾糾紛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林金寶)一個個矛盾被化解,一次次握手言和。汝南縣人民法院始終堅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楓橋經驗,積極響應維護轄區社會治安穩定。近日,汝南縣人民法院金鋪法庭成功調解一起因爭奪夜市攤位引起的矛盾糾紛,促使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基本案情:爭奪攤位動拳腳2024年12月的一天晚上,王某與張某在汝南縣城某十字街口夜市擺攤,期間雙方因爭奪夜市攤位和就餐桌椅擺放發生口頭爭執,后矛盾升級,張某對王某進行毆打,將王某項鏈扯斷,并向王某攤位潑灑泔水,經公安機關出警處理后,張某未履行賠償協議,王某訴至法院。
案件調解:“如我在訴”化心結金鋪法庭王睿法官接到案件后,詳細核實了雙方經營情況,充分聽取雙方意見,并依職權赴接警派出所調取事發現場視頻、詢問筆錄等材料。庭審前,為徹底實現矛盾糾紛得到實質性化解,王睿法官與團隊成員采取“背靠背調解”方式,面對權益受損的王某,耐心疏導其情緒,條分縷析地釋法明理;而面對侵權行為人張某,則嚴肅指出其行為已然觸犯法律法規,著重強調拒不承擔法律責任將面臨的法律后果,促使張某深刻認識自身過錯的嚴重性。對雙方從情感維度出發,談及同在一個區域經營,也為“鄰居”,本應守望相助、和睦共處;又從常理視角剖析,明示沖突升級、訴諸暴力的非理性與危害性,警示雙方沖動行事必將導致兩敗俱傷局面;后又從法律層面精準闡釋,闡明法律規定,讓法律紅線醒目昭然,不容逾越。在“情、理、法”的融合下,矛盾的堅冰開始融化,最終,被告張某同意賠償醫藥費并向原告王某鞠躬賠禮道歉,保證以后和睦相處,共同營造良好“夜市經濟”氛圍。
法官說法:“以法為繩”解糾紛
自然人享有健康權,身心健康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權。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張某因攤位糾紛動手打人、潑灑泔水,其行為已構成對他人人身權、財產權的侵害。王睿法官在審理此案時,秉持“以法為繩”的原則,嚴格依法審查證據、認定事實,同時注重情理調解,引導張某認識到錯誤,賠償王某損失并賠禮道歉,最終使雙方握手言和,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高度統一。
地攤夜市是城市煙火氣的集聚地、市民生活活力的直觀映照。如果不能妥善處理夜市經營者之間的糾紛,任其蔓延擴散,必然會對“夜市經濟”和諧氛圍造成沖擊,侵蝕城市基層的安定根基。王睿法官此番調解成功,恰似為社區安寧注入一劑“強心針”,有力修復了鄰里之間的關系,助力夜市重拾往昔繁華。
汝南縣人民法院將“楓橋經驗”深度融入案件辦理全過程,堅決摒棄“一判了之”的觀念,通過創新舉措,以高質量司法服務滿足群眾多元司法需求,讓群眾真切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本案的處理就是一個例證。
責任編輯:徐小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