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條例》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摘要:《條例》明確了調整對象和適用范圍,將農村垃圾中產量最大、對農村環境影響最直接和最嚴重的生活垃圾作為調整對象,并將適用范圍限定為本市實行城市化管理區域以外的農村,與《駐馬店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形成環境衛生治理“組合拳”,實現城鄉垃圾治理全覆蓋。
駐馬店網訊(記者 劉金霞)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實現廣大農民群眾美好生活的“關鍵小事”。2024年12月31日上午,《駐馬店市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施行新聞發布會舉行。2025年1月1日起,《條例》正式實施。
《條例》堅持有效管用的原則,全文共20條,不設章節。《條例》明確了調整對象和適用范圍,將農村垃圾中產量最大、對農村環境影響最直接和最嚴重的生活垃圾作為調整對象,并將適用范圍限定為本市實行城市化管理區域以外的農村,與《駐馬店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形成環境衛生治理“組合拳”,實現城鄉垃圾治理全覆蓋。
《條例》明確了職責分工。按照政府主導、公眾參與、源頭治理、因地制宜、綜合利用的原則,《條例》對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各個環節的主體職責進行了細化規定,形成了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中市人民政府負責統籌協調、縣級人民政府負責設施建設和日常運行、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日常管理的工作機制,明確了主管部門和村(居)民委員會職責。同時,《條例》還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匯聚合力,共同匯聚各方力量做好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條例》規范法律責任。《條例》堅持宣傳教育與依法治理相結合,對法律責任進行科學設置。違反《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已有法律責任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我市表現最為突出的隨意傾倒、拋撒、堆放、焚燒農村生活垃圾或者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生活垃圾的禁止性行為,其法律責任在《條例》第十六條中作出明確規定:由農村生活垃圾治理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條例》的施行標志著我市在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邁出了堅實的一步,將有力推動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我們將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對《條例》的宣傳學習,提高廣大村民的環保意識,引導他們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發布會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關負責人介紹。
責任編輯:姚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