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成功調解女職工“三期”保護勞動爭議案件
摘要:當日,該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成功調解了一起因民辦學校辭退教師而引發的勞動人事爭議,涉案金額2萬余元,有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駐馬店網訊(見習記者 趙永濤 通訊員 張博)“感謝仲裁院的用心調解,幫我拿回了應得的經濟補償。”12月24日,當事人彭某對西平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工作人員的認真負責與主動作為一再表示感謝。當日,該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成功調解了一起因民辦學校辭退教師而引發的勞動人事爭議,涉案金額2萬余元,有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近日,西平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接到某民辦中學教師彭某的仲裁申請,申請人稱在本人哺乳期間被用人單位違法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通知申請人不再返崗工作。仲裁院受理案件后立即聯系該學校工作人員,了解到是因為校方沒能及時就補償方案與被辭退教師進行有效協商和溝通,從而激化了矛盾。找到爭議源頭后,仲裁員積極協調雙方通過調解化解糾紛。在爭議調解過程中,仲裁員多次與雙方進行電話溝通,并組織雙方進行面對面現場調解。充分了解雙方訴求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相關規定,仲裁員進行了逐條講解,并提供了具體指導。通過耐心細致的調解工作,校方與教師就經濟補償金額達成一致意見,并現場簽訂了調解協議,支付了產假工資、經濟補償金等。這次調解工作不僅保障了被辭退教師的自身利益,也幫助民辦學校化解了可能引發的法律風險,在維護雙方權益的過程中找到了最佳平衡點。處于孕期、產期、哺乳期,三期內的女職工正在經歷人生最特別的階段,理應得到特殊的關照和關愛,國家也通過制定法律對處于“三期”的女職工進行特殊保護。在面對用人單位違法辭退時,女職工要尋求合理合法的救濟途徑,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盡快調整好自己的狀態,邁入人生新階段。
西平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負責人表示,今后該院將繼續秉持“公正為民”的原則,與各相關部門緊密合作,進一步優化聯動機制,對女職工保護勞動爭議案件提升調解效率,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助力加油。
責任編輯: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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