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人民法院化解跨時十年“骨頭案”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李櫻子)妻子不幸遭遇車禍成了二級殘疾,本應負起撫養照護義務的狠心丈夫卻與之離婚,然后又玩起了“人間蒸發”,連續十年蹤影皆無,承諾給妻子每年的撫養費用也分文未付。傷心欲絕的妻子走投無路。汝南縣人民法院的執行干警在困難面前毫不氣餒,想方設法終于將“負心漢”強制傳喚到法院,最終將案件成功拿下,為妻子一次性執行完畢長達十年的救命錢,為這起跨時十年的“骨頭案”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2011年10月,朱某因交通事故致高位截肢,構成二級傷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自主生活能力,丈夫狄某在朱某住院期間沒有盡到夫妻扶養義務,朱某的生活完全依靠其父母照料,朱某無奈之下起訴狄某要求支付扶養費。汝南法院經審理判決狄某自2014年起每年支付朱某撫養費10800元。法律文書生效后,狄某未按判決要求給付扶養費,朱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立案后,執行干警多次聯系被執行人狄某未果,經查明,狄某連續十年在外地躲避執行,名下也無可供執行財產,案件一時陷入僵局。執行干警為保障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充分利用社會力量,發布執行懸賞公告。
12月11日,執行干警接到舉報線索稱發現狄某行蹤,核實信息后迅速前往狄某藏匿地將被執行人強制傳喚到汝南縣人民法院。到院后,被執行人仍態度惡劣,始終不愿履行義務。鑒于狄某的態度和行為,汝南縣人民法院決定依法對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強制措施。在拘留所里,狄某幡然悔悟,積極聯系家屬籌錢。最終,狄某將近十年的撫養費15萬余元一次性給付給朱某,雙方就后續撫養費達成和解協議。至此,案件順利執結。朱某的親屬拉著執行法官的手,連聲致謝:“感謝法院,感謝法官,是你們為我們討回了救命錢,挽救了我們的親人!”
責任編輯: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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