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進一步規范醫保藥品外配處方管理
昨日,河南省醫療保障局發布通知,按照國家醫保局統一部署,全省要進一步規范醫保藥品外配處方管理,全面加強處方流轉全流程監管,嚴厲打擊虛假處方欺詐騙保行為,更好保障參保人就醫購藥。
通知明確,定點醫療機構應按照要求和醫保協議約定配備診療所需藥品,暫時無法配備但確需使用的,應當為參保人提供必要的處方外配服務。已上線醫保電子處方中心的統籌地區,定點醫療機構應通過電子處方中心提供處方外配服務。支持將電子處方打印成紙質處方,方便老年人等有需求的參保人持紙質處方前往定點零售藥店購藥。暫未上線醫保電子處方中心的統籌地區,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紙質處方須經本院醫保醫師簽名并加蓋外配處方專用章后有效。定點醫療機構要將涉及參保人的所有外配處方(紙質處方復印)留存備查,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定點零售藥店為參保人調劑外配處方時,應認真檢查處方的真實性、合法性、規范性,核準處方用藥信息、有效期等以及參保人信息。定點零售藥店應按照醫保部門關于藥品追溯碼有關規定,應用藥品追溯碼,確保調劑外配處方藥品可追溯。原則上,定點零售藥店憑本統籌地區定點醫療機構外配處方銷售的藥品,符合規定的可以納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暫不接受本統籌地區以外的醫療機構外配處方。
按照國家醫保局部署,自2025年1月1日起,配備“雙通道”藥品的定點零售藥店均需通過電子處方中心流轉“雙通道”藥品處方,不再接受紙質處方。省醫保局要求,目前我省醫保電子處方中心已經上線,各地要盡快梳理當前電子處方流轉中存在的堵點、難點,并督促定點醫藥機構按照要求完成系統改造和接口對接上線工作,確保按照國家要求全面啟動電子處方流轉工作。
此外,醫保部門將集中開展醫保外配處方使用專項治理,將檢查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外配處方情況納入打擊欺詐騙保相關行動,2024年12月底前,針對門診慢性病和特殊病保障、城鄉居民門診“兩病”用藥機制開方藥品,以及其他金額高、費用大、欺詐騙保風險高的開方藥品開展專門檢查。(記者 王紅)
責任編輯: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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