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人民法院調解一起民間借貸案件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張哲)11月11日上午,汝南縣人民法院梁祝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民間借貸案件。經過法官彭樂的耐心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并當庭履行。年屆八旬的原告白老漢拿到款項后笑逐顏開,拉著彭樂的手連聲稱贊法官為群眾排憂解難,解決了困擾他八年的煩心事。
原告白某今年81歲,手里拿著一張八年前的借條,在長期討要無果后,一紙訴狀將對方訴至法庭。案件受理后,辦案法官彭樂在審判管理系統上查找被告之前的涉案信息,仔細分析案情,考慮到原告的年齡因素,為減少當事人訴累、從根本上化解矛盾,不遺余力地進行調解。彭樂第一時間聯系到被告,告知其拒不履行還款義務可能面臨的法律后果,被告表示對原告起訴的借款數額無異議,但是現在資金周轉困難,暫時無法一次性償還。
彭樂在聽取雙方意見后,從情理、法理、事理多角度與雙方進行深入交流,釋法明理。最終,在彭樂的不懈努力下,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被告向朋友借款并委托其朋友趕到法庭,當場向原告支付現金12000元。這起長達8年的民間借貸糾紛,在彭樂的不懈努力調解下得到圓滿解決,既為當事人節約了訴訟成本,又讓他們感受到了司法的溫度,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責任編輯:牛云強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