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召人民法庭當庭化解一起離婚糾紛案件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張德鴻)近日,新蔡縣人民法院孫召法庭順利調解和當庭執行一起離婚糾紛案件。
原告曹某某與被告夏某某于2012年舉行婚禮同居生活,婚后雙方共同生育一男兩女三個孩子。因夫妻感情不和,原告曹某某于2023年和2024年兩次訴至新蔡法院孫召法庭,要求與被告夏某某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孫召法庭受理后楊靖法官多次進行調解,雙方順利達成調解協議,其中長子長女由被告撫養,次女夏某由原告撫養,撫養權當庭履行。
因次女夏某在校就讀小學一年級,為保障撫養權交接順利進行,避免當事人自行交接出現突發情況,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楊靖法官在協議簽字之后決定,立即帶領當事人雙方及律師赴次女夏某所在學校現場交接。時至中午,在小孩學校領導、老師和雙方律師的共同見證配合下,原告曹某某順利見到近兩年未見的孩子,緊緊抱住孩子許久不愿分開。夏某雖然未滿八周歲,但楊靖法官考慮到未成年人人身不能強制執行,且孩子能自主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思,便俯身詢問夏某:“閨女,你愿意跟誰一起生活啊?”夏某清脆地回答:“我愛媽媽,我愿意和媽媽一起生活”。原告曹某某喜悅之情溢于言表,連聲感謝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未成年人撫養權的執行交接,執行標的是當事人的履行行為,此類案件是執行案件中最難執行的一種。新蔡縣人民法院孫召法庭干警在處理這起涉及撫養權交接的離婚案件時,沒有簡單機械地一判了之、一調了之,而是在嚴格落實院黨組立審執一體化改革要求,在充分尊重未成年人意愿的前提下,融情于法、以情動人、及時督促履行、依法執行,真正地實現案結事了。
責任編輯: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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