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為戒!駐馬店交警曝光兩起酒駕醉駕違法案例
摘要:10月9日20時55分許,潘某酒后駕駛一輛車牌號碼為豫QD****9的小型新能源汽車行駛至學院路與團結路交叉口南一百米時,被駐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開發(fā)區(qū)大隊執(zhí)勤民警當場查獲。開發(fā)區(qū)大隊民警依法對潘某作出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并處罰款1500元的處罰。
駐馬店網訊(記者 劉金霞)酒駕、醉駕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輕則罰款、扣分并吊銷駕駛證,重則車毀人亡、害人害己。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震懾酒駕醉駕違法行為,近日,駐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公布兩起酒駕醉駕典型案例。
9月17日20時34分許,趙某酒后駕駛一輛號碼為蘇UL***1號小型汽車途經西平縣棠溪大道時,被西平縣交警大隊執(zhí)勤民警當場查獲。隨后,民警在醫(yī)護人員的配合下對其進行血樣提取,經駐馬店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檢驗鑒定:趙某血樣中乙醇含量為283.17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已涉嫌危險駕駛罪。
10月9日20時55分許,潘某酒后駕駛一輛車牌號碼為豫QD****9的小型新能源汽車行駛至學院路與團結路交叉口南一百米時,被駐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開發(fā)區(qū)大隊執(zhí)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其結果為:75mg/100ml。開發(fā)區(qū)大隊民警依法對潘某作出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并處罰款1500元的處罰。
駐馬店交警提醒:酒駕醉駕是違法犯罪行為,極易導致交通事故,嚴重危害自身與他人安全。廣大駕駛人要時刻牢記紅線、守住底線,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自覺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責任編輯: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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