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陽縣人民法院傾力執行化糾紛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周田田)近日,泌陽縣人民法院成功執行了一起因侵占集體土地而引發的排除妨礙糾紛,在維護了申請人勝訴權益的同時,找準問題根源,避免機械執法衍生二次糾紛,實現了從一案之執到一域之治。
寧某某系A莊村民,A莊有一處堰塘。寧某某在沒有取得承包經營權且未征得本莊村民同意的情況下,多年占用該堰塘并在上面耕作。A莊要求寧某某將堰塘交還村組,寧某某拒不交還。A莊遂以寧某某侵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為由向泌陽法院提起訴訟。
經審理,判決被告寧某某應停止對原告A莊案涉堰塘的侵害;將侵占的2.01畝堰塘恢復原狀,返還原告A莊。
因寧某某拒絕遵照履行,A莊遂向泌陽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受理該案后,泌陽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常文濤進行綜合研判,認真分析,考慮到問題產生的根源,若硬性采取強制措施,不利于矛盾的根本性解決,也不利于促進村莊關系友好和諧,于是決定先電話聯系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協調。然而被執行人寧某某并不配合,態度消極。面臨這種棘手的情況,承辦法官并未放棄,前往A莊案涉堰塘實地深入調查,再次做雙方工作,耐心釋法明理,被執行人寧某某終于表達了自己拒不履行的原因。
“法官,判決要求我把侵占的2.01畝堰塘恢復原狀,但莊上的人不信我,我也不信他們,我們對2.01畝到底有多大,從哪開始到哪結束有爭議,僵持不下……”找準雙方的訴求和癥結后,在村民們的共同見證下,泌陽法院執行局實地對案涉地塊面積進行測量勘驗,給予了一個公正、官方的標準,并設置了界石,申請人與被執行人一致認可,均表示滿意,被執行人自愿將該處土地交還A莊,雙方再無其他糾紛,該案得以成功執結。
責任編輯: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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