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古樹名木倡議書
全市廣大人民、社會各界人士:
古樹名木是大自然和前人留給我們的瑰寶,是不可再生的活文物和自然文化遺產。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把古樹名木保護好,把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好。保護古樹名木,就是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就是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就是為子孫后代留下綠水青山的寶貴財富。為進一步提升全社會保護古樹名木意識,更好地保護全市古樹名木資源,在此,我們謹向全市人民和社會各界發出如下倡議:
一、提高保護意識,做古樹名木保護的宣傳者。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主動學習古樹名木保護相關知識,深入挖掘古樹名木故事,弘揚生態文化,帶動更多身邊人提升古樹名木保護意識,努力營造全民共同關注、支持、參與古樹名木保護的良好氛圍。
二、增強法治觀念,做古樹名木保護的守護者。讓我們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做起,自覺遵守古樹名木保護法律法規,竭盡所能保護好古樹名木及其生存環境,制止傷害古樹名木的不良行為,舉報破壞古樹名木及其生境的不法行為,發現生長衰弱、瀕危癥狀的古樹名木,第一時間報告相關部門,形成自覺保護古樹名木的良好習慣。
三、賡續中華文脈,做古樹名木保護的踐行者。讓我們集思廣益,共同探索古樹名木保護新模式,通過“認種、認養、認捐”等多種形式,讓古樹名木“老有所依、老有所護”,共同保護好古樹名木,傳承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留住綠美鄉愁記憶,共建文明美好家園。
古樹名木歷滄桑,層層年輪記興衰。讓我們攜起手來,保護好天中的每一株古樹名木,為傳承歷史文化、弘揚生態文明、推動綠色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駐馬店市林業局
2024年9月23日
責任編輯:徐丹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