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鋪人民法庭:調解離婚促履行 案結事了創和諧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楊先滿)近日,汝南縣人民法院金鋪法庭王睿法官在調解原告李某訴被告張某離婚糾紛之后,繼續跟進案件的履行情況,提醒督促雙方當事人及時履行調解書確定的義務,力爭做到案結事了,受到雙方當事人的點贊與好評。
原告李某與被告張某于2018年辦理結婚登記,并生育一子,本應和和美美的小夫妻,卻因為感情糾紛長期分居。因被告父母養育孩子,原告要求見孩子多次無法見到,起訴到法庭堅決要求判決離婚。庭審中,雙方矛盾較大,調解工作一時陷入僵局。王睿法官在查清爭議事實基礎上,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背對背調解,最終雙方就離婚、子女撫養權、探視時間及方式等達成協議,和平分手。
為踐行“楓橋經驗”精神,防范履行中雙方再次發生矛盾,王睿法官積極與被告聯系,進行釋法答疑,督促其自覺履行義務。在法官協調下,雙方歷時一周,對探視孩子、支付撫養費、交付生活用品等義務履行完畢,雙方還保證今后再無任何糾紛。雙方當事人都對法官的辛勤工作表示了衷心感謝。
法官在結案后主動延伸司法服務,以最高效、最便捷的方式維護了雙方的合法權益,減少原告申請強制執行的成本和訴累,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雙方當事人可能產生的后續矛盾,努力做到案件事了,不引發新的矛盾。這是汝南縣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工作人員在審執工作中永葆為民服務初心、高度為民負責的一個真實體現,也是對“楓橋經驗”的進一步繼承與發揚。
責任編輯: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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