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2024年招生入學!駐馬店一地最新發布
泌陽縣2024年城區小學招生通告
根據《泌陽縣2024年城區小學招生工作方案》(泌招領〔2024〕4號)精神,現將2024年城區小學招生有關事宜摘要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則
(一)堅持就近、免試入學原則。城區適齡兒童憑相關材料相對就近入學。所有學校均不得采取考試或變相考試的辦法錄取新生。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所有學校招生均通過河南省義務教育招生服務平臺、河南省招生入學“一件事”辦理平臺進行,全面實行陽光招生、規范招生。
(三)堅持“兩個一致”優先的原則。即適齡兒童戶籍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監護人變更者,需提交變更監護人的相關材料,下同)戶籍一致;適齡兒童戶籍住址與實際居住地一致。
1.優先保障“兩個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
2.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城區三個街道辦事處,但房產證地址與其戶籍地址不一致的,按房產證地址(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
3.適齡兒童戶籍屬城區三個街道辦事處,但掛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處的適齡兒童,在招生學校優先錄取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城區的學生后,有余額的情況下學校予以錄取,額滿為止。如不能錄取則由縣教育局統一調劑到學額寬裕的學校就讀。
4.戶籍掛靠在城區親戚或其他戶口下的適齡兒童,一律隨監護人就讀。
(四)堅持公民同招原則。認真落實中央關于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和公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同步招生的規定要求,城區各公民辦小學按照縣教育局統一安排組織招生,統一招生時間,統一招生要求,統一招生步驟,統一采集、上報有關信息。
二、招生對象
截至2018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符合城區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
三、招生學校
公辦小學:縣第一小學、縣第二小學、縣第三小學、縣第四小學、縣第五小學、縣第七小學、縣第八小學、縣第三十小學、縣第三十一小學、縣第七中學小學部(三十二小學)、縣第三十七小學、縣逸夫小學、縣思源學校小學部。
民辦小學:碧水江南小學、花園小學、光亞學校、致遠學校、新星學校、新時代實驗學校。
四、報名辦法
2024年城區小學入學報名采取線上報名和線下報名兩種方式,家長需在報名時間段內,任選其中一種方式進行入學報名。
(一)線上報名
按照省教育廳教育入學“一件事”要求,具有三個街道辦戶籍且父母在泌陽縣城區有房產(已辦理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的適齡兒童,以及父母一方持有泌陽縣城區居住證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法定監護人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河南政務服務網(https://www.hnzwfw.gov.cn/)、豫事辦APP(僅限安卓用戶)、豫事辦小程序,在“一件事專區”下選擇“教育入學”,按照指引逐步填寫并上傳相關資料,完成報名。線上報名成功的適齡兒童,需在相應類別線下報名時間內向報名學校提交一套申請材料復印件,供學校建立新生學籍檔案使用。
注:請填寫正確的手機號碼,辦理進度和辦理結果將通過短信進行通知。
(二)線下報名
線上報名不成功或線上報名審核未通過,以及不方便進行線上報名的適齡兒童,監護人可持相關材料到各學校報名點進行現場報名。
1.城區戶籍適齡兒童申請入學需提交的材料:
(1)《泌陽縣城區戶籍適齡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申請表》;
(2)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適齡兒童應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同戶籍)、身份證、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證(至2024年8月31日在城區實際居住半年以上)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如戶口簿中的信息不能確認監護人與申請入學適齡兒童關系的,應提供結婚證、出生證等能證明其關系的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2.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入學需提交的材料
(1)《泌陽縣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入學申請登記表》《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承諾書》;
(2)戶籍材料:家庭戶口簿原件與復印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3)居住材料(至2024年8月31日實際居住半年以上):在城區居住的合法證明(如房產證、網簽購房合同、租房協議等)原件與復印件,租房戶還須提供出租方房屋所有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房屋所有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租房戶房東出租承諾書。外縣戶籍須提供由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原件與復印件。
(4)就業材料:在城區公司、企業或其他獨立法人單位就業者,需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該合同簽訂之日至2024年8月31日需滿半年以上),用人單位出具的在崗工作情況說明;在城區經商者需提供至2024年8月31日滿半年以上的個體工商營業執照,或當年納稅(或免于納稅)相關憑證。
(5)原戶籍所在地鄉鎮中心學校(縣外戶籍提供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外出借讀證明。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不得擇校。若申請就讀學校無空余學額,應無條件接受教育主管部門的分配安排。
五、招生規定
(一)依法保障適齡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符合條件的聾啞兒童、智力障礙兒童到泌陽縣特殊教育學校報名就讀;對視力、聽力和輕度智力障礙兒童、少年,符合入學條件的,公辦小學要安排隨班就讀,不得拒絕其入學。
(二)認真落實國家和我省各類教育優待政策,統籌解決好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類符合條件的優待對象的入學問題,根據其戶籍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按照“相對就近”原則,在不突破國家規定班額的前提下,優先安排至公辦學校就讀。
(三)外地來我縣投資辦企業人員的子女報名,需持縣招商等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及投資項目資料、批辦手續、營業執照,憑全家戶口簿就近到學校申請入學。
(四)縣產業集聚區企業務工人員子女入學按照《泌陽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泌陽縣鼓勵在縣產業集聚區企業務工暫行辦法的通知》(泌政〔2018〕1號)和《泌陽縣鼓勵在縣產業集聚區企業務工人員子女享受教育優惠政策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泌產管〔2018〕8號)要求,經縣紀委監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家長在規定時間內到申請就讀學校完成入學注冊工作。
(五)扶貧移民搬遷苗樓安置社區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入學,由搬遷貧困戶原所在鄉鎮(街道辦)政府及鄉鎮(街道辦)扶貧辦申報,社區管委會、縣扶貧辦審批,縣教育局審核后統籌安排,家長按規定完成入學注冊工作。
(六)縣第七小學繼續在縣教師進修學校校區開辦縣第七小學分校,分校招生由縣第七小學統籌。
(七)為加快促進我縣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均衡發展,充分發揮優質教育資源的輻射、示范和帶動作用,今秋繼續在三個街道辦實施聯合辦學,即逸夫小學與第十五小學、第四小學與第二十一小學、第三小學與第二十六小學、思源學校小學部與第九小學聯合共建,加強校際間教師交流學習,實現在管理模式、教學教研、師資培養、文化建設等方面取長補短,共同提高。
(八)城區各公辦小學起始年級招生堅持符合條件的城區戶籍學生優先原則,若城區戶籍學生預錄后招生計劃仍有余額,學校應無條件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申請。同等條件下符合條件的待錄學生多于招生計劃時,由招生學校依實際居住地按相對就近原則或采取隨機派位等方式錄取。具體辦法由各招生學校決定并報縣教育局備案。
(九)民辦小學招生,堅持城區學生優先原則,嚴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門確定的招生規模、招生計劃、招生時間和招生方式組織招生。招生方案報縣教育局批準后,起始年級招生與公辦小學同步進行。
(十)各小學一律不得擅自招收非起始年級插班生,班額超標的學校非起始年級禁招插班生。屬城區戶籍返鄉就讀確需插班的學生,需提供完備的轉學手續,嚴格按程序審批。
(十一)招生期間,各學校要成立招生組織,設立接待登記組和材料初核組,接待登記組要認真接待相關人員的咨詢,提供必要的服務,同時對提交的入學申請材料建檔登記(一生一檔);初核組對檔案材料進行審核,對需進一步完善和復核的材料提出意見。
(十二)各學校要嚴格學生資格審查。要成立學生資格審查小組,逐人認真入戶、入務工單位等調查審核,調查結果需調查人及學校領導簽字確認。
(十三)學校調查審核后,將學生名單連同調查審核材料、學生檔案報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領導小組組織人員逐人審核,對符合條件者準予學校錄取并公示,不符合條件者予以退回。學生入學檔案保存一年,入學資格審查貫穿全學年。
(十四)申請者提交的適齡兒童入學申請材料必須完備真實,經審核發現弄虛作假的,以及不配合教育部門入戶調查的,一律取消錄取資格,同時納入誠信記錄,通報其他城區小學。對偽造戶口簿、房產證、企業用工合同等證件、證明者,相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五)所有申請入學兒童的監護人必須在學校調查審核期間(8月26日—28日)和招生領導小組監督審查期間(8月29日—30日)保持電話暢通;凡無法聯系或拒接電話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十六)根據駐衛疾控〔2014〕39號文件“新生入園入學需查驗接種證”之規定,學生注冊報到時需向學校提交《河南省兒童預防接種證》進行查驗。
六、時間安排
(一)政策宣傳階段:8月14日—19日。
(二)線上報名時間:8月20日—21日。
(三)線下報名時間:
城區戶籍兒童:8月22日—23日;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8月24日—25日。
(四)學校調查審核階段:8月26日—28日。
(五)招生領導小組監督審查階段:8月29日—30日。
(六)公布錄取名單:8月31日。
(七)學生報到、注冊:9月1日。
2024年8月14日
責任編輯: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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