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交警連續查獲多起面包車超員違法行為
車輛違法超員存在嚴重交通安全隱患,然而個別駕駛人安全意識淡薄,常為了一時便利而超員上路行駛。為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風險隱患,駐馬店公安交警采取定點執勤與流動巡邏相結合的方式,持續嚴查面包車超員違法行為。現將駐馬店公安交警近期查獲的4起超員違法案例予以曝光,希望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
案例一
2024年7月13日16時23分許,雷某駕駛豫Q6**69Q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230國道2145公里處,因涉嫌超員(核載7人,實載9人,超員2人),被汝南縣交警大隊查獲。
案例二
2024年7月13日17時許,吳某某駕駛豫Q05**Q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230國道2160公里處時,因涉嫌超員(核載7人,實載10人,超員3人),被汝南縣交警大隊查獲。
案例三
2024年7月14日10時50分許,趙某駕駛豫Q2**7S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遂平至沈寨公路因涉嫌超員(核載8人,實載10人,超員2人)被遂平縣交警大隊查獲。
案例四
2024年7月11日6時30分許,謝某某駕駛豫QP**58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平輿縣高廟路因涉嫌超員(核載7人,實載11人,超員4人)被平輿縣交警大隊查獲。
超員載客危害大
安全不容“擠一擠”
危害一 、影響車輛穩定性
超員導致車輛超出其載重量,會增加行車過程中的不穩定性,使得車輛慣性加大、制動距離加長,危險性也相應增大。
危害二、 容易爆胎、失控
如果嚴重超員,車輛極易因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引發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轉向失控等。
危害三、 加大逃生和搶救難度
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自燃等意外情況時,超員載客會給逃生、救援帶來極大困難。
危害四 、無座乘客最危險
超員人員無任何安全設施保護,一旦發生車輛側翻等緊急情況,將是最易受到傷害的人員,且傷害程度較有座人員更嚴重。
駐馬店交警提示:乘車人員“超”一個,生命安全“降”一格,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切勿駕駛或乘坐超員載客車輛。
責任編輯: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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