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縣人民法院成功化解兩起關聯行政案件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李 明 楊 豪)近日,新蔡縣人民法院積極踐行能動司法,成功化解兩起關聯行政案件,實現一調解、一撤訴,使行政糾紛得到實質性化解。兩起關聯行政案件的成功化解,是新蔡縣人民法院深入貫徹落實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的一個縮影,在兼顧各方當事人利益、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的同時,達到了“審理一案、帶動一片”的效果。
基本案情
2023年以來,原告黃某某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因部分建筑面積涉及超出宅基證劃定的范圍,被告鎮政府于2023年8月16日,以“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的規定進行建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為由,向原告黃某某下發了《房屋拆除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之后,被告于2024年1月5日將原告部分所建房屋及院墻進行了強制拆除。原告認為被告的強拆行為違法,遂訴至法院要求撤銷《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同時訴請法院確認被告強拆違法并要求被告進行行政賠償。
案件辦理
原告黃某某訴被告鎮政府撤銷行政行為、確認強拆違法及行政賠償兩案,新蔡法院在收到起訴材料后,經行政庭審核發現被告可能存在違法行為,承辦法官第一時間到現場實地勘查,初步了解情況。經與原告充分溝通后,根據府院聯動協調化解機制,將該案移交給當地鎮政府,并告知其敗訴風險點,建議雙方協調化解糾紛。后,雙方協商陷入僵局時,法院分管副院長、行政庭庭長能動履職,主動下沉,積極與鎮政府、村基層組織溝通,并再次到原告家,向雙方釋法析理,并進行土地現場測量,當場提出新的調解方案。立案后,由分管副院長組成的合議庭將兩案合并審理,該鎮分管副鎮長出庭應訴。庭審中,雙方充分發表各自意見,審判長當庭指出雙方的過錯行為,即被告強拆程序違法,但原告亦有違建行為。同時,再次組織協調化解工作,在合議庭的不懈努力下,雙方均同意調解,并達成一致調解意見。該調解意見按照“求同存異”的指導思想,既滿足原告的重建訴求,又促使原告同意自行拆除違建部分,被侵害的公共利益得到修復,形成雙贏局面,最終兩案當庭一調解、一撤訴,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原告律師當庭表示“我代理了這么多強拆案件,唯有這個案件效果最好,新蔡法院法官的認真、負責、耐心、熱情是我意想不到的,為你們點贊!”。
“人間煙火氣,最撫凡人心”,一件件行政爭議得以實質性化解的背后,讓群眾心里的“石頭”一塊塊落地,感受到司法的溫度與關懷。這是法院人撲下身子辦案子,用心用情抓維權的生動體現。下一步,新蔡縣人民法院將以訴源治理為指導、以定紛止爭為導向、以案事了為目標,不斷豐富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新蔡做法”,以更高質量的人民司法回應好新時代人民群眾司法新需求。
責任編輯: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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