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7月31日前發放到位 駐馬店市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駐馬店網訊 (記者 劉金霞)7月2日,記者從駐馬店市社會保險中心獲悉,按照河南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2024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精神,從2024年1月1日起,我市繼續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據悉,此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的辦法進行。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2元。
掛鉤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每月增加1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年計算);在上述基礎上,每月再按本人2023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費、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的0.89%計算增加。
適當傾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準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準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準。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后達不到所在省轄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于2024年7月31日前發放到位。
責任編輯:楊姍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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