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拆除違建攔河壩 消除安全除隱患
駐報全媒體記者 張新成 通訊員 蔣軍華
6月12日,駐馬店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接到舉報,滬陜高速公路K1034+950處橋梁南側發現違建攔河壩后,立即組織執法人員開展調查處理。經過現場勘察,該攔河壩距離高速公路橋梁29.5米,預制模板已搭建,尚未澆筑水泥,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四十七條“在大中型公路橋梁和渡口周圍二百米范圍內,不得進行爆破作業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動”的規定。
市交通執法支隊執法人員責令施工方立即停工,并制作《詢問筆錄》、《勘驗(檢查)筆錄》及《現場勘驗圖》,在調查取證后,向施工單位負責人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在向施工方宣傳相關法律法規、開展安全警示教育時,當事人有較大抵觸情緒,認為建攔河壩是為周邊群眾灌溉農田提供便利的好事,執法人員耐心與其交流溝通,講解擅自違建攔河壩,將嚴重影響行洪安全,對高速公路橋梁產生嚴重安全隱患。通過說理式執法,講透法理、講清事理、講明道理,當事人認識到了違建攔河壩存在的安全隱患,在執法人員的監督下,依法拆除違法設施,恢復了河道原貌。
汛期到來,駐馬店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將加大高速公路橋梁下巡查力度,及時清理橋梁下堆積物,消除安全隱患,保證汛期行洪安全,保障高速公路橋梁安全。
責任編輯:張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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