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人民檢察院 以案為鑒敲警鐘 以評促學提質效
駐馬店網訊(見習記者 徐小防 通訊員 龔旭陽)“我辜負了黨和人民的重托,我對公訴人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自愿認罪認罰,悔罪退贓。”為提高職務犯罪辦案質效,更好發揮檢察機關懲治腐敗犯罪職能作用,5月24日,汝南縣人民檢察院就提起公訴的一起職務犯罪案件開展跟庭觀摩評議活動。
庭審中,公訴人圍繞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全面還原被告人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的犯罪過程,深刻剖析被告人犯罪原因,對辯護人的意見逐一進行答辯,取得了良好的庭審效果。
“每名領導干部,應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在發表公訴意見時,公訴人適時開展法庭教育,以案釋紀說理,讓旁聽人員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嚴和違法犯罪帶來的深刻教訓,敲響了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的警鐘。
庭審結束后,相關員額檢察官、檢察官助理重點圍繞法律文書、出庭規范、釋法說理等進行全面評議,總結本次出庭公訴亮點,交流辦案心得體會,分析存在的問題不足。大家一致認為,庭審觀摩評議是提升公訴水平的有效途徑,對于在實戰中錘煉出庭能力、培養公訴人才具有重要意義。
責任編輯: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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