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應該多報道這樣的新聞
摘要:我國法律規定,無論兒子和女兒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但在一些地方特別是農村,比較普遍地存在著出嫁的女兒不用贍養父母也不繼承父母遺產的習俗,還存在著以父母偏向哥哥或弟弟為借口不贍養父母的現象。
石新宇
據《現代快報》報道,經法院調解,江蘇省泰州市一名女子和哥哥每月各給付父母贍養費850元,并平攤醫療費,但該女子以父母偏向哥哥和農村風俗為借口,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對喪失勞動能力的父母不聞不問。近日,當地法院對該女子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這不是什么新聞,子女不盡贍養父母義務的現象并不鮮見,媒體也多有報道;這確實是新聞,法院對不盡贍養父母義務的子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這樣的事情以前也有,但見諸媒體的并不多。媒體報道的內容要有積極意義,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或普及法律知識,或凝聚力量鼓舞士氣。這樣的報道對弘揚傳統美德、普及法律知識都有積極意義,媒體應該加大報道的分量。
我國法律規定,無論兒子和女兒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但在一些地方特別是農村,比較普遍地存在著出嫁的女兒不用贍養父母也不繼承父母遺產的習俗,還存在著以父母偏向哥哥或弟弟為借口不贍養父母的現象。這些都是不合法的。我們要建設法治社會,就必須通過普法教育減少乃至杜絕這樣的現象。習俗在農村具有很強的生命力,改變習俗不容易,正因為不容易,我們才更應該采取更多措施、付出更多努力。媒體報道這樣的新聞,可以讓更多的人明白什么叫“贍養義務”,進而明白在贍養父母的問題上到底應該持什么樣的態度、有什么樣的行動。
建設美麗鄉村是我們的一個重要目標。美麗鄉村不僅是生活富裕、環境優美、治安良好的鄉村,更是孝老敬親的鄉村。不可否認,如今廣大農民收入提高了,農村環境變美了,農村治安也相當不錯,但在孝老敬親方面,還有不少人做得不夠好。有些人住著漂亮的樓房,卻讓父母住在簡陋的窩棚內;有些人對朋友出手大方,卻不肯在父母身上花錢。美麗鄉村建設需要包括媒體在內的很多單位參與,對于有助于增強法治觀念、形成孝老敬親新風尚的事情,媒體應該多宣傳、多報道。
責任編輯:閆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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