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發文加強電動自行車行業管理
摘要:新華社北京5月8日電 記者8日從工業和信息化部獲悉,為加強電動自行車行業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消防救援局三部門印發《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和《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其中規范條件從企業布局、工藝裝備、產品質量與管理、智能制造和綠色制造...
新華社北京5月8日電 記者8日從工業和信息化部獲悉,為加強電動自行車行業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消防救援局三部門印發《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和《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其中規范條件從企業布局、工藝裝備、產品質量與管理、智能制造和綠色制造、安全生產、勞動者權益保障、消費者權益保障等七方面提出要求。
規范條件提出,在產品質量與管理方面,鼓勵企業或所屬集團加大研發投入,針對消費者升級需求,發展輕量化、智能化、網聯化電動自行車產品,開展北斗高精度定位推廣應用等;在保障消費者權益方面,企業應建有完善的產品銷售和售后服務體系,加強經銷商管理,提供規范使用和維護保養知識,提醒消費者安全使用鋰離子蓄電池等蓄電池產品等。
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國是全球電動自行車生產、消費大國,目前國內電動自行車社會保有量已達3.5億輛,但也面臨產業集中度不高、企業創新研發能力較弱等問題,為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提高產品質量,全面提升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使用、充換電、報廢回收等各環節安全水平,制定規范條件及管理辦法。
責任編輯:閆繼華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