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人民法院傾力執行獲贊譽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李櫻子)4月25日一大早,申請執行人吳某喜來到汝南縣人民法院,為葉海寬法官送上一面印有“辦利民之事 懷愛民之心”十個大字的錦旗,對法院干警公正為民、真心實意為群眾辦實事表示由衷感謝。
該案系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原告吳某喜、吳某龍訴被告石某一案經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石某賠償吳某喜、吳某龍各項損失20萬余元。判決生效后,石某未支付任何款項。吳某喜、吳某龍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立案后,執行干警第一時間對被執行人石某名下的銀行存款、房產、車輛等情況進行全面調查。然而,僅查到石某名下的零星銀行存款,未發現有其他財產。隨后,執行法官通過線索找到了被執行人妻子陳某,但陳某面對執行干警時態度蠻橫,言語囂張,甚至辱罵、威脅執行人員。為維護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汝南縣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依法對陳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決定。聽到妻子被拘留的消息后,被執行人石某也主動現身,表示愿意接受法院拘留處罰,但仍拒不履行賠償義務。執行法官葉海寬并沒有就此放棄,通過多方調查取證,發現石某有為其子購買房子的銀行流水記錄,葉海寬以此為突破口,向石某釋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義務法律后果,迫于執行壓力,石某籌款將應付案款交至本院執行款帳戶。至此,該案得以順利執結。
一聲感謝,一面錦旗,背后是汝南縣人民法院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堅守,是執行干警公正司法、執法為民的情懷。今后,汝南縣人民法院將繼續發揮好工作職能,堅持善意文明執行,以實際行動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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