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聯合治超盯源頭 齊抓共管治“頑疾”
駐報全媒體記者 張新成
我市被省交通運輸廳確定為超限治理貨運源頭監管試點單位以來,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始終堅持以交通強國貨運源頭試點建設為指引,全面深化治超執法管理鏈條,規范完善治超執法模式,不斷提升治超執法水平,為廣大群眾平安、通暢和有序出行保駕護航。
該支隊以交通強國貨運源頭試點建設為引領,先后對全市170家貨運源頭企業建立健全包含企業名稱、經營范圍、貨物吞吐量等信息的管理臺賬,從中確定全市重點貨運源頭年貨運吞吐量20萬噸的源頭46家,精準鎖定重點監管對象。同時制定包括《駐馬店市道路貨物運輸裝載源頭治理超限超載監督管理辦法》《重點貨運源頭企業“三牌”管理制度》等19項制度,推進源頭企業制度化監管,督促源頭企業自覺履行治超主體責任,不斷推進我市治超工作向縱深發展。針對不同時期治超、形勢,先后組織開展“利劍”專項治超系列行動,結合逢五聯查、“五一”“十一”大執法、“百日攻堅”跨區聯合執法等時機持續推進常態化治超工作有條不紊的開展。督促納入監管的重點貨運源頭企業安裝稱重檢測和視頻監控設備,并與交通執法監管平臺互聯互通。對有條件接入治超“四級聯網”系統的企業做到“應安盡安、應接盡接”,實時上傳貨運源頭監控視頻和檢測數據,定期梳理“四級聯網”監管平臺反饋的違法記錄,向1個年度周期內超限超載車輛超過6%至9%的企業郵寄《交通運輸違法風險提示函》,督促運輸企業早介入、早預防。
市交通執法支隊完善“一超四罰”規范操作流程,嚴格落實超限車輛反追、倒查工作機制,由管車輛向管企業轉變。對1年內違法超限超載運輸的貨運車輛數量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以上的道路運輸企業,給予責令停業整頓處罰,同時將相關違法當事人上報交通部《信用交通》進行聯合懲戒。
責任編輯:張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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