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乘車遺落筆記本電腦 公交人熱心找回獲點贊
駐報全媒體記者 張勇 通訊員 戚阿東
3月16日,市民康先生對市公交公司工作人員和23路公交車長劉子瓊幫助自己找回筆記本電腦的助人為樂行為表示由衷感謝,感謝她們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
原來,當天上午,市民康先生帶著裝有電腦等用品的背包,急匆匆地乘坐23路公交車前往市第一人民醫院,陪伴年邁的父親就醫。由于關心父親的身體狀況,下車時他只顧著攙扶父親,竟將背包遺忘在公交車上,直到抵達醫院門口,他才恍然大悟。康先生頓時感到慌亂,急忙安頓好父親,撥通了駐馬店市公交公司的電話,詳述了情況。市公交公司工作人員非常負責,為他提供了公交場站的值班電話,并告知他如果沒有乘客誤拿物品,公交車長都會交給值班室。
與此同時,23路公交車長劉子瓊在市公交東站打掃車內衛生時,意外地發現了一個黑色背包,她立刻將其交給場站值班員,便繼續投入運營。
半小時后,康先生再次與市公交公司聯系,得知背包已被找到,并存放在值班室。這一消息讓他深感欣慰,他急忙前往值班室領取了自己的背包。值班員在確認了他的身份后,熱情地將裝有筆記本電腦等物品的背包交還給他。
康先生說:“失而復得的不只是物品,還有寶貴的資料。作為普通市民,我將向身邊榜樣學習,更加努力地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拾金不昧、助人為樂的優良美德,做一個對社會有貢獻的合格公民。”他認為,每一位市民都是城市文明的參與者和見證者,而文明便體現在這些實實在在的行動中。
責任編輯:張勇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