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災后水利基礎設施已修復4558處
摘要:國家發展改革委副秘書長袁達表示,本次增發國債緊緊圍繞災后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能力,共設置了災后恢復重建、骨干防洪治理、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其他重點防洪工程等8個領域,并將水利領域的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作為重中之重。
科技日報訊(記者 付麗麗)在國新辦日前舉行的“介紹推進災后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進展情況”新聞發布會上,水利部副部長陳敏介紹,2023年,我國江河洪水多發重發,水庫、河道、堤防等水利設施損毀嚴重。目前,重點水毀修復項目5542處,已修復4558處,可確保2024年主汛期前高標準完成承擔防洪任務的水毀工程修復重建。
陳敏表示,為全力推進以京津冀等北方地區為重點的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加快完善流域防洪工程體系,整體提升流域防洪能力,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加快實施增發國債水利項目,形成項目清單,分三個批次全部下達,并聯合水利部出臺2023年增發國債水利項目管理辦法,組織指導地方分類做好項目前期準備、工程開工、投資計劃執行、工程質量安全、資金使用等全流程管理工作,確保水利項目建設進度符合要求。目前,已實施國債水利項目1488個,完成投資293.1億元,總體進展順利。
水利部規劃計劃司司長張祥偉介紹,此次國債支持的水利項目比較多,資金投入大,主要集中在防洪治理、河道治理、灌區建設等領域。從整體情況看,全國大概有7000多個支持項目,現在已經實施了1400多個。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秘書長袁達表示,本次增發國債緊緊圍繞災后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能力,共設置了災后恢復重建、骨干防洪治理、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其他重點防洪工程等8個領域,并將水利領域的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作為重中之重。具體可以表現為“三個最”。一是覆蓋范圍最廣。共包含12個具體項目類型。涉及水庫、河道、堤防、蓄滯洪區等各方面建設,基本實現了防洪排澇減災項目類型全覆蓋。二是支持標準最高。大幅提升了中央投資支持比例和定額標準,最大程度減輕地方籌資壓力。三是投資規模最大。水利領域全口徑安排國債資金額度,超過了本次增發國債總規模的一半。
責任編輯: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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