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檢察” 架起多維度幫扶橋梁 ——河南新蔡:支持起訴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損害賠償一案成功獲判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牛夢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一直以來深受各級人大代表的關心、關注。近日,在駐馬店市人大代表、新蔡縣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方麗的積極推動下,新蔡縣人民檢察院支持起訴一起未成年人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案件,獲得法院判決支持。
辦案檢察官與市人大代表方麗溝通工作。
2023年5月,新蔡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提起公訴,被告人依法受到嚴懲。“不法侵害不能一判了之,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離不開檢察機關的用心呵護。”方麗提出未成年被害人可能存在精神損害問題,希望得到檢察機關的幫助。新蔡縣檢察院對該意見高度重視,會同人大代表多次對被害人開展幫教和心理疏導。經過了解發現,未成年被害人小花(化名)家境貧寒,受到不法侵害后,導致抑郁癥發作,在醫院救治一月有余,共花費各種費用15000余元。更讓他們揪心的是,不法侵害發生后,小花受到了嚴重精神損害,不法侵害人卻拒不賠償小花任何損失。在核實上述有關情況后,新蔡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啟動司法救助程序,為小花申請司法救助金5000元,同時向小花監護人釋法說理,與人大代表一起幫助聯系法律援助律師收集相關證據,依法提起民事訴訟。2023年8月8日,新蔡縣人民檢察院對小花的訴訟請求支持起訴。2023年11月,在收到小花的民事起訴狀和新蔡縣人民檢察院的支持起訴書后,縣人民法院依法不公開審理了該案。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公民的生命健康權依法應當受到保護,任何人不得侵犯。由于不法侵害人的犯罪行為,給小花造成極大身心傷害,導致抑郁癥發作。原告小花系未成年人,自我修復能力和調解能力較弱,所受的身體和精神傷害較一般民事案件更為強烈。縣檢察院支持起訴理由充分,符合法律規定,依法判決被告人向小花支付醫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45000余元。“支持起訴是檢察機關參與社會治理、關切民生民利的重要體現,其中對未成年人等弱勢群體的支持起訴工作更具有重要意義。在檢察機關的幫助下,小花獲得了應有的賠償,這下我們也都放心了。”方麗開心地說。新蔡縣檢察院始終堅持加強與人大代表聯絡溝通,主動傾聽人大代表意見建議,用心用情辦理好發生在百姓身邊的每一起案件,持續加大對未成年人保護力度。據悉,本案是該院有效運用民事檢察職能支持起訴的首例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損害賠償案件,為該院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開辟了新的路徑。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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