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聊的“自律挑戰”
石新宇
近日,長沙的陳先生參加了一公司的“自律挑戰”項目:在35天內,堅持不玩手機、按時作息等,就能獲得40萬元高額獎金。他支付了9000元報名費,信心滿滿地參加了。結果不到一天,因為偶然一次揉眼睛超過3秒鐘違反了挑戰規定就被淘汰了。他認為這個規矩不符合人體正常生理特性,要求公司退還報名費,但被公司拒絕。
挑戰,往往是很吸引人的,因為挑戰者很可能做到常人做不到的事情。央視就有個欄目叫《挑戰不可能》,收視率相當高。自律,是每個人都應該具備的處世能力,自律性強的人往往受人尊重。自律挑戰,應該是激動人心的,但這樣的“自律挑戰”,實在太無聊,因為它沒有任何積極意義。35天內不玩手機、按時作息,有什么意義嗎?搞這個項目的公司,顯然是為了賺錢,要想賺到錢,就得有人參與項目,于是以高額獎金為誘餌,同時設置極其苛刻的條件讓參與者無法成功,從而賺取報名費。正如這家公司在接受采訪時所說,如果參與者都能成功,公司就成了慈善機構。參與這個項目的人,顯然也是為了賺錢,而不是為了展示自己的能力。雙方都想賺錢,結果不是你掏我的腰包,就是我掏你的腰包。公司的腰包豈是好掏的,最終是參與者白白送上報名費。
搞挑戰是可以的,但挑戰的項目要有正能量。比如根據腳印判定走姿,有助于破案;比如一分鐘跳繩多少次,符合“更高更快更強”的奧運精神。沒有意義的挑戰,還是不搞為好,而這樣的挑戰如果和經濟利益掛起鉤來,就更沒有意義了。想賺錢無可厚非,但要通過自己的誠實勞動或正當能力,而不是這樣的“自律”。公司要發展,個人想賺錢,靠這樣的投機,都是不行的。
責任編輯:楊姍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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