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里終悔悟 履行和解獲自由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李 凱)“我知道錯了,這錢早晚都得還,一直拖著也不是辦法,我等會兒就聯系家人送錢……”近日,在平輿縣拘留所里,失去自由的被執行人趙某幡然悔悟,主動向平輿縣人民法院執行干警認錯悔錯,表示愿意履行義務。
據了解,原告銀行訴被告趙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平輿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被告趙某向原告銀行償還借款10多萬元。判決生效后,趙某未履行還款義務,銀行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依法向趙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敦促其盡快履行還款義務,然而趙某毫無還款意愿,還與執行干警玩起了“躲貓貓”。為切實保障當事人勝訴權益,樹立司法權威,執行干警一方面將趙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對其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另一方面持續加強對趙某蹤跡及其名下財產線索的查找力度。
近日,執行干警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成功將趙某拘傳至法院。在執行局內,執行干警對趙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嚴重后果,但是趙某置若罔聞,仍以各種借口拖延執行。基于這種情況,平輿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趙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
在拘留所里,趙某對逃避執行的行為進行了深刻反思,明白了一直逃避責任并不能解決問題,對自身錯誤行為有所悔悟,主動表示愿意履行義務,于是便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最終,趙某在家人的幫助下籌得10萬元支付給銀行,并就余款履行問題與銀行達成和解協議。根據趙某的悔錯及履行義務表現,且雙方已達成和解,平輿縣人民法院對趙某提前解除司法拘留措施。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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