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失而復得暖民心 失主寫信感謝公交人
駐報全媒體記者 張勇 通訊員 戚阿東
11月20日,市公交公司收到了一封特殊的感謝信。感謝信中,市民陳波對拾金不昧的38路公交車長薛紅宇和認真負責的客服小哥張浩然表示真摯感謝,感謝駐馬店市公交公司培養了這樣優秀負責的員工,為兩位公交人點贊!
原來, 11 月 19 日18 點 18 分左右,市民陳波和他女兒乘坐38路公交車回家時,不慎將手機遺失在公交車上。手機遺失后,陳波焦急地撥打了市公交公司客服電話,客服人員耐心地幫他分析公交車運行路線和停靠位置,指引他去哪里尋找。在陳波趕到 38 路車終點站時,恰好遇到了38 路公交車長薛紅宇。薛紅宇在聽陳波說明情況后,認真確認了手機是他的,便放心地將保管好的手機還給了他。
陳波在感謝信中說:“這部手機雖然價值不高,但保存著許多重要的照片和資料。非常感謝公交公司兩位優秀的員工,他們的優良品質已深深印刻在我的心中。”
這次失而復得的經歷,讓陳波真切感受到駐馬店公交公司人員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以及熱心滾燙、助人為樂的雷鋒精神。在他們身上,也充分體現了駐馬店市公交公司員工的整體面貌和優秀品質。
責任編輯:張勇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