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蓋彌彰的謊言
摘要:學生家長的確不是學校的下級,但事實上已經成為學校的管理對象,要不然學校領導怎么會讓學生家長代表“轉達自己的建議”?學生去上學交的有學費,學校財政困難與家長毫無關系,怎么會有家長“自發地“為學校捐款呢?
石新宇
近日,有網友爆料,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第七中學召集學生家長開會,因學校財政困難,為提高老師工作積極性,增加老師薪酬,所以向每位同學收費200元。此事引發部分家長不滿,也引起了社會的關注。
對于此事,盡管當地教育部門和學校都做出回應稱是家長自發的行為,學校沒有同意,也沒有收取任何費用。但家長群的聊天截圖顯示,兩位參加了家長會的家長代表發布消息稱,是“學校領導讓我轉達下自己的建議”,是“為了給學生們創造一個更好的學習氛圍,由于學校財政困難,所以向每位同學收費200元,希望各位家長相互告知。”家長代表發布的消息的重點,是“學校領導讓我轉達下自己的建議”,這與當地教育部門和學?;貞Q是“家長自發的行為”完全相悖,但無論是當地教育部門還是學校,都沒有回應這個重點。
前些年,“攤派”曾經是個熱詞,反對“攤派”一度成為一些監管部門的重要工作。所謂“攤派”,就是要求下級或管理對象承擔本不應該承擔的費用或實物。發生在西安市長安區第七中學的這件事,總給人以攤派的感覺,雖然學生家長既不是學校的下級也不是學校的管理對象。別慌,不全對。學生家長的確不是學校的下級,但事實上已經成為學校的管理對象,要不然學校領導怎么會讓學生家長代表“轉達自己的建議”?對于學生家長代表說的學校領導讓他轉達自己的建議的說法,筆者認為是確實存在的,因為學校對此沒有否認。學校領導既然能夠理直氣壯地讓學生家長代表這么干,還不是把家長們當成了自己的管理對象,而且是被指使又得背黑鍋的管理對象。至于說是家長自發的行為,鬼才相信。學生去上學交的有學費,學校財政困難與家長毫無關系,怎么會有家長“自發地“為學校捐款呢?我們到商場購物,聽說老板經濟有困難,除了拿出所購商品的費用外,是不是還得自發地為老板捐款呢?
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地方,公立學校的經費應該由政府負責,不應該讓家長買單,也不應該讓老師的薪酬和家長聯系起來,否則就會損害教育的公平和質量。學校如果做錯了,就應該坦然承認,遮遮掩掩推卸責任,怎么好意思教育學生誠實守信?
責任編輯:楊姍姍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