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制定體育發展條例推進體育事業發展
摘要:對體育設施供給不足、分布不均等問題,條例作出相應規定,重點對公共體育設施建設、開放運營、拆除重建、出租,社區公共體育設施、學校體育設施的配置與開放,體育設施的使用與維護管理責任,體育公園的發展和開放等提出明確要求。
新華社上海11月22日電(記者郭敬丹)落實全民健身國家戰略、促進青少年和學校體育發展、完善各類體育設施、大力發展體育賽事……22日,《上海市體育發展條例》經表決通過,總結固化實踐經驗,加強制度供給,為加快推進全球著名體育城市建設提供法治保障。
條例將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閻銳介紹,條例堅持優先發展青少年和學校體育,明確學校體育課、課外體育活動、校外體育鍛煉和幼兒體育活動的要求,以及學校體育運動會、青少年和學校體育競賽活動的舉辦要求。同時,學校應當將在校內開展的學生課外體育活動納入教學計劃,與體育課教學內容相銜接,保障學生在校期間每天參加不少于一小時的體育鍛煉。倡導學生每天參加校外體育鍛煉一小時,家庭、學校應當創造條件予以支持和保障。
對體育設施供給不足、分布不均等問題,條例作出相應規定,重點對公共體育設施建設、開放運營、拆除重建、出租,社區公共體育設施、學校體育設施的配置與開放,體育設施的使用與維護管理責任,體育公園的發展和開放等提出明確要求。還規定合理利用高架橋下、閑置地、樓頂空間等場地資源建設公共體育設施,加強公共體育設施供給。
條例設體育賽事專章,規定加強體育賽事統籌規劃,發展新興體育賽事,鼓勵社會力量辦賽;建立體育賽事綜合服務機制,保障體育賽事舉辦安全有序;細化體育賽事無形資產的權利范圍,加強相關權益保障;培育體育賽事品牌,創建和完善體育賽事品牌指標體系等。
責任編輯:付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