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縣人民檢察院:檢察監督+心理疏導助涉罪少年迷途知返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張凱歌)“檢察官,我在大學競選上學生會干部了!”,“太好了,恭喜你!在學校一定要好好干……”近日,西平縣人民檢察院的社區矯正檢察官便接到了遠在鄭州的喜訊,打電話的孩子叫小強,是一名正在接受社區矯正的在校大學生。
“他是我哥們兒,我要替他出頭”
2020年暑假的一天,正在上高中二年級的小強接到了好朋友小明的電話:“我在外邊夜市攤和兩個年輕孩發生了口角,他們罵我還動手打我,你趕緊過來幫我”“別怕,在那等著,我馬上到”。出于哥們義氣,小強放下電話,拎起家中的一把水果刀,就趕到了約定地點,一見面不問清緣由,上去就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朝對方兩個人扎去,這場鬧劇最終因為警察的及時趕到而收場。案發后,才知犯下大錯的小強悔不當初,如實供述了自己打架斗毆、尋釁滋事的前因后果。所幸,對方兩個人都只受了輕微傷,沒有造成特別嚴重后果。
“他是一個好學生,怎么會犯這種錯”
2021年4月,西平縣人民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小強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判決生效后小強依法到社區矯正機構接受社區矯正。因為小強犯罪時是剛滿18周歲的在校高中生,負責社區矯正檢察工作的檢察官在例行檢察時對其矯正問題給予了更多關注。為了更好的對小強進行針對性幫教,檢察官對小強開展了深入的社會調查,走訪了他的母親、鄰居以及老師,全面了解了小強的成長環境、學習環境、性格特征、人際關系等情況。檢察官了解到,小強的家庭條件一般,父親常年在外務工,很少回家,且父母雙方婚姻狀況緊張,父親對其疏于管教,平時小強跟隨母親一起在縣城租房生活。好在小強聰明好學,學習成績還不錯,平時也沒有不良嗜好。班主任老師聽說小強涉嫌犯罪被判處刑罰,更是深感惋惜:“這孩子挺聰明,平時在學校表現也不錯,沒想到犯下這么大的錯,希望司法機關能給他一個改正的機會……”。
“檢察官,我犯過錯人家還會要我嗎?”
小強雖然實施了尋釁滋事犯罪,但考慮到他剛滿十八周歲且高三在讀,犯罪后有認罪、悔罪表現,本著“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西平縣人民檢察院建議縣社區矯正機構對小強簡化日常監督管理教育程序,盡量避免影響其備戰高考。
2021年8月,小強順利收到了鄭州一所大學寄送的錄取通知書,但檢察官發現此時的小強喜悅中帶著一絲憂傷。在檢察官的追問下,小強袒露了心聲:“能考上大學,是我的夢想,現在夢想終于實現了,但是我犯過罪,人家還會要我嗎”?
“你安心上學,我們會給你提供心理疏導和法律幫教”
“別灰心,你以前一時沖動觸犯了刑法,但情節較輕,情有可原,現在已迷途知返,應該不會影響你被大學錄取。如果需要相關部門出具矯正期間的鑒定材料,我們協同有關部門給你提供相應幫助”。檢察官的一席話讓小強重燃希望之光?!斑@我就放心了,謝謝你檢察官。我要利用暑假勤工儉學,自己掙大學的學費,你們放心吧,我以后再也不會干違法犯罪的事了”。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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