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69歲老人誤工賠償案
駐馬店網訊(記者 牛云強 通訊員 時旋旋)近日,汝南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案件,保險公司賠償69歲趙某醫療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共計9.2萬余元。
2023年2月,尚某駕駛小型客車與趙某騎行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致趙某受傷、車輛損壞。經交警部門認定,尚某負全部責任。尚某駕駛的車輛在被告某保險公司投保有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200萬元,事故發生時間在保險期間內。因雙方無法就賠償事宜協商一致,趙某將尚某和保險公司起訴至汝南縣人民法院。
保險公司辯稱,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限內,愿意在事故責任范圍內予以賠償。趙某已超法定退休年齡,且無法提供相關的勞動合同、返聘協議等相關材料佐證誤工損失,其主張的誤工費不應支持。
汝南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原告雖年滿60周歲,但常年在建筑工地務工,該年齡段農村男性仍從事小型建筑等務工系當地普遍現象,原告主張每天收入150元符合當地實際,該數額不高于當地相同行業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標準。從原告家庭住址、事故發生地及原告從事勞動的工地三個地方的位置分析,事故發生地正處在原告住址和工地所應當經過之處,對被告的辯稱理由不予采納。法院依法作出判決,保險公司賠償趙某醫療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共計92819.24元。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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