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2個集體和4名個人受到司法部表彰
摘要:授予上蔡縣東洪鎮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劉長興、汝南縣汝寧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宋建軍、正陽縣寒凍鎮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吳佳、泌陽縣象河鄉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劉傳文4名人民調解員“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稱號。
駐馬店網訊(記者 蘇建威)記者從市司法局獲悉,近日,司法部印發《關于表彰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模范人民調解員的決定》,我市2個人民調解委員會和4名人民調解員受到表彰。
為表彰先進,激勵士氣,不斷開創人民調解工作新局面,司法部近日決定授予全國299個人民調解委員會“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稱號,授予999名人民調解員“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稱號。其中,授予確山縣李新店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平輿縣萬金店鎮土店村人民調解委員會為“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稱號;授予上蔡縣東洪鎮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劉長興、汝南縣汝寧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宋建軍、正陽縣寒凍鎮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吳佳、泌陽縣象河鄉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劉傳文4名人民調解員“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稱號。
決定要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認真組織開展學習先進、宣傳先進活動,引導廣大人民調解組織、人民調解員向受到表彰的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模范人民調解員學習。全國廣大人民調解組織、人民調解員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繼續扎實工作、開拓創新,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基礎性作用,不斷推進新時代新征程人民調解工作高質量發展,努力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法治中國,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近年來,我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大力推廣“楓橋經驗”,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把非訴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推動矛盾糾紛源頭防控,構建多方參與的大調解工作格局,為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作出了突出貢獻。
責任編輯: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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