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公布!駐馬店市發文維護生活必需品市場正常供應秩序
摘要:5應急演練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適時組織開展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確保能夠迅速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各縣(區)要結合實際制定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關于印發駐馬店市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
應急預案的通知
駐政辦〔2023〕25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駐馬店市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3年8月23日
駐馬店市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
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有效監測、及時控制和消除因突發事件引發的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滿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維護生活必需品市場正常供應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辦法》《河南省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駐馬店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引起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市場異常波動是指因突然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肉類、蔬菜、蛋品、奶制品(含嬰幼兒配方奶粉)、瓶裝飲用水、方便食品和衛生清潔用品等生活必需品供求關系突變,在較大范圍內引起搶購、價格猛漲或商品脫銷、斷檔的狀態。
糧食、食用油市場異常波動按照《河南省糧食應急預案》《駐馬店市糧食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食鹽市場異常波動按照《河南省食鹽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市級政府確定的部門職能,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制定食鹽供應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4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影響范圍、強度和發展趨勢,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分為四級:全省較大范圍或省會城市發生市場異常波動為一級;超過一個市級行政區域(省會城市除外)發生市場異常波動為二級;一個市級行政區域(省會城市除外)發生市場異常波動為三級;一個縣級行政區域發生市場異常波動為四級。
1.5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由事發地縣(區)、鄉(鎮)政府分級負責組織應急處置工作,確保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穩定。
(2)職責明確、分工合作。各有關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本部門職能承擔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及時、高效、有序地開展應急處置。
(3)以人為本、及時處置。把滿足人民群眾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為工作的根本目標,在生活必需品市場出現異常波動時,迅速調動政府、企業及社會各界的力量,采取措施、果斷處置,盡快恢復市場正常秩序。
(4)預防為主、穩定預期。建立健全常態化、機制化的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預警體系,及時掌握市場供求信息,提前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緊急事件的準備。在保障市場有效供給的同時,加強輿論引導,穩定市場預期。
2.組織指揮
2.1市級指揮機構
市政府成立市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市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商務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市商務局、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健體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駐馬店海關、駐馬店車務段等部門分管負責同志組成。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負責日常工作,市商務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指定牽頭科室,明確一名聯絡員。
2.2成員單位職責
市商務局:牽頭負責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保障工作;完善市場監測網絡,加強市場異常波動監測;建立生活必需品應急保供重點企業名單,健全生活必需品應急投放網絡;負責具體組織實施肉類儲備和投放;根據需要會同海關部門組織進口應急生活必需品。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新聞媒體根據有關部門和地方發布的權威信息,及時做好新聞宣傳工作;統籌指導相關單位和新聞媒體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宣傳工作,正確引導輿論。
市委網信辦:負責配合做好網絡輿情監測預警、會商研判、輿論引導和調控管控工作。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將相關生活物資儲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市場價格監測和預警;提出肉類儲備和投放建議。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根據市場需求指導生活必需品加工企業做好生產供應工作,提供產量、產能等相關情況。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的治安秩序,依法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
市財政局:負責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市級應急處置所需經費,督促指導縣(區)地做好相關經費保障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根據生活必需品供應工作需要,指導各地及時調配公路、水路運力,組織做好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根據市場需求指導做好肉、禽、蛋類和各種蔬菜的生產供應工作,提供產量、產能等相關情況。
市衛健體委:負責會同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指導市、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食品安全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并對與事故有關的因素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強市場監管,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行為,維護市場秩序;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經營活動,保障生活必需品質量安全。
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根據市場需求,做好糧油應急保供工作,提供糧油儲備、產能等相關情況。
駐馬店海關:負責對進口的應急生活必需品及相關物資優先辦理通關和檢驗檢疫手續,保障進口渠道暢通。
駐馬店車務段:負責做好應急生活必需品鐵路運輸保障工作。
2.3縣(區)指揮機構
縣(區)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比照市級成立相應指揮機構。
3.預警機制
3.1信息監測
建立完善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體系,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和信息報送工作。
3.2信息報告
3.2.1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樣本企業要準確、及時填報信息。大型批發、零售企業如發現生活必需品搶購、較大范圍內價格異常波動或脫銷等情況,要在1小時內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報告。
3.2.2市、縣(區)商務部門監測到市場異常波動或接到市場異常波動報告后,要立即組織力量進行調查核實,采取必要應對措施,并在2小時內向本級政府、上一級商務部門報告。
3.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商務局應當在接到報告1個小時內,向省商務廳報告:
(1)發生地震、泥石流、冰凍雨雪、洪澇干旱等嚴重自然災害,造成市場異常波動的;
(2)發生群體性疾病、水源污染等公共衛生事件或動植物疫情,造成市場異常波動的;
(3)核泄漏、恐怖襲擊等引發公眾恐慌,造成市場異常波動的。
3.2.4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監測到市場異常波動或接到市場異常波動報告后,要在2小時內報送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2.5報送市場異常波動信息要及時、客觀、真實,不得緩報、瞞報、謊報、漏報。報送信息包括:報送單位名稱、聯系人、聯系方式,事發時間、地點、起因,造成的影響等。
3.2.6報送信息單位要持續跟進市場異常波動變化發展情況,及時報告相關動態信息和處置情況,為省、市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信息支撐。
3.3預警分級和發布
3.3.1預警分級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市場異常波動信息報告后,要立即組織力量調查核實,從市場異常波動影響范圍、嚴重程度、發展態勢等方面進行分析,研判預警級別,并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市政府、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根據影響范圍大小,預警級別由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3.2預警發布
一、二級預警由省應急指揮部發布;三級預警由市政府負責發布,向省應急指揮部報備;四級預警由事發地縣(區)政府負責發布,向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備。根據市場異常波動變化情況,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發布。
4.應急響應
4.1響應分級
啟動一、二、三、四級應急響應分別對應一、二、三、四級預警。
4.1.1一、二級應急響應由省應急指揮部啟動并負責統一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市政府負責具體應急處置工作。
4.1.2三級應急響應由市政府啟動并負責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4.1.3四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地縣(區)政府啟動并負責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4.2響應措施
4.2.1四級、三級應急響應
市、縣(區)政府要立即啟動本級應急預案,全力進行處置,及時向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進展情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密切監測。實行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日報制度,全面準確收集整理相關信息,及時評估市場異常波動影響范圍和程度。
(2)及時投放。核實本地可用的生活必需品庫存情況(包括品種、數量、存放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及時組織投放。
(3)加強供應。指導幫助骨干流通企業開辟新的貨源渠道,動用商業庫存,加大生活必需品采購力度。加大貨源組織與調運力度,投放市、縣(區)儲備物資,增加市場供應。督促商貿企業增加貨架補貨頻次,確保生活必需品不脫銷、不斷檔。
(4)暢通運輸。開辟生活必需品運輸“綠色”通道,確保生活必需品物流運輸通暢。
(5)維護秩序。及時向社會通報市場供應情況,積極引導消費預期,消除消費者心理恐慌。加強市場監管,依法從嚴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惡意炒作等違法違規行為。
(6)強化保障。開通保供熱線,多渠道收集生活必需品保供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事發地周邊縣(區)政府要立即啟動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日報,組織人員了解掌握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和價格情況,提前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4.3指揮協調
4.3.1啟動應急響應后,市應急指揮部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前方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指揮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工作。前方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由市應急指揮部根據情況確定,可根據需要設立應急處置工作組。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牽頭或參與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工作。
4.3.2前方指揮部在市應急指揮部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職責包括: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應急處置工作的部署要求;對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指導;會同事發地縣(區)政府研究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工作情況等。
4.4信息發布
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遵守紀律的原則,由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政府設立的應急指揮機構負責。
4.5響應終止
市場異常波動消除后,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響應終止。終止一級、二級應急響應由省應急指揮部發布;終止三級應急響應由市政府發布,向省應急指揮部報備;終止四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地縣(區)政府發布,向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備。
5.善后處置
應急響應終止后,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事發地縣(區)政府要認真總結分析應急處置工作中的經驗教訓,提出完善工作的建議,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縣(區)商務主管部門要牽頭對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個人的物資和組織調運投放產生的費用,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補助或補償。相關部門、單位要積極指導和幫助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企業恢復市場經營秩序。
6.獎懲實施
對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單位和個人的獎懲,按照國家、省及我市有關規定執行。
7.應急保障
7.1物資保障
建立完善市、縣(區)重要生活必需品儲備制度。推動與重點保供企業、運輸企業簽訂合作協議,積極做好貨源供應、運力組織和物資儲備等工作。鼓勵和支持大型商貿流通企業在災害性天氣及重要節假日來臨之前適當增加商業庫存儲備。合理引導廣大居民做好家庭儲備。
7.2隊伍保障
建立生活必需品應急保供企業名單制度,充分發揮大型國有企業和重點批發市場、商貿流通企業、電商企業、生產加工企業作用,建設配合積極、調度高效、組織得力的生活必需品應急保供企業隊伍。不斷優化調整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樣本企業,將大型生產、流通企業納入監測范圍,準確掌握生活必需品生產能力、市場庫存等信息。
7.3投放網絡保障
依托城市周邊物流園區等場所,科學合理規劃應急物資運輸中轉站,保障極端情況下進出城市物流通道暢通。結合實際選擇一批經營規范、社會責任感強的企業作為生活必需品應急投放集散地和網點。充分發揮電商平臺、快遞物流優勢,暢通投放渠道,提高投放效率。
7.4經費保障
市、縣(區)政府要將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保障市、縣(區)應急指揮機構日常運轉。應對突發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財權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分級負擔。市、縣(區)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及效果進行監督和評估。
7.5應急演練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適時組織開展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確保能夠迅速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要結合職責,積極參與聯合演練或單獨組織演練。應急演練要從實戰出發,注重檢驗、強化應急處置能力。
8.附則
8.1預案制定
市商務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預案宣傳、培訓,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對預案進行評估和修訂。各縣(區)要結合實際制定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8.2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責任編輯: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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