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稿件 ?小區加價代收電費抵物業費合理嗎
全媒體記者 萬華翼
近期,有市民致電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反映,確山縣朗陵大道某小區收水費0.43元/噸,電費0.7元/度,咨詢收費是否合理,希望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立即聯系確山縣熱線辦對工單進行轉辦,確山縣市場監管局高度重視,對反映問題進行調查并及時回復。
經查該小區用電為合表用戶,由該小區代收點進行抄到總表按0.7元/度與業主結算,水費收取0.43元/噸,除收取每家每年180元衛生管理費外,沒有收取物業費。
1.依據縣發改委《關于轉發市發改委<關于對確山縣調整城市供水價格的批復>的通知》(確發改〔2013〕159號)和相關政策解釋,文件規定的水價指一戶一表、水務公司抄表到戶價格,對合表用戶水價沒有政策規定。2.根據河南省發改委等三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規范非電網直供電價格行為有關事項的通知》(豫發改價管〔2021〕887號)文件第二條第(四)項規定“對安裝非分時計量電表的居民終端用戶,按照《河南省電網目錄銷售電價表》中終端用戶對應電壓等級居民合并表或‘一戶一表’電價收取電費”。第三條第(四)項規定非電網供電主體自用電費由自身承擔,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和配套設施的用電電費、運行維護費等通過物業費、租金或公共收益等途徑解決,均不得以電費形式向終端用戶分攤。
確山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已向該小區代收點負責人詳細解讀上述政策,相關損耗由代收點和業主協商通過物業費形式解決,嚴禁通過電費形式向業主分攤任何費用。來電人對解釋表示滿意。
責任編輯: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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