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人民法院開展首個全國生態日系列普法宣傳活動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時旋旋)為迎接首個“全國生態日”的到來,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引導更多的人參與到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中來,汝南縣人民法院開展了以“法護綠水青山”為主題的生態日系列宣傳活動。
召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座談會。為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和法院環境資源審判的溝通聯系及部門合作,汝南縣人民法院與駐馬店市生態環境局汝南分局召開座談會,介紹了各自的主要職責、有關工作開展情況。參加會議的同志圍繞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行政執法與司法協作過程中行政與司法有效銜接等方面進行了交流和討論。通過調研座談,雙方進一步強化溝通交流、信息共享,認真履職,不斷提升行政監管與司法工作協作水平,凝聚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合力,推動美麗汝南建設。
走訪企業,宣傳生態環保法律法規。8月14日,汝南縣人民法院環境資源法庭走進轄區企業,宣傳環境保護法、垃圾分類、低碳生產等環境保護知識,聽取大家對環保司法的意見和建議。環境資源法庭庭長喬玉峰一行先后來到“城發環保能源(汝南)有限公司”“綠佳車業”等企業,詳細了解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環境保護現狀、面臨的法律風險和存在的問題困難,并從司法角度提出可行性對策建議。同時,就做好環保生產、垃圾分類、采用可降解包裝等提出建議,希望企業堅持綠色低碳發展,做到零排放、零污染,保護汝南生態環境。
宿鴨湖濕地普法宣傳。為保護宿鴨湖生態環境,提升人民群眾生態環保意識,緊扣“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生態日活動主題,落實“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態環保要求,以司法之力守護汝南綠水青山。8月15日上午,汝南縣人民法院與汝南縣人民檢察院在宿鴨湖濕地聯合舉行生態日普法宣傳活動,積極引導群眾參與到生態環境保護中來。
當庭宣判一起濫伐林木案。8月14日,汝南法院刑事審判庭當庭宣判一起濫伐林木罪案件,判處被告人管制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2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全程旁聽了庭審。宣判結束后,案件承辦法官針對濫伐林木罪的法律規定,現場向旁聽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進行解釋說明,同時通過以案說法的形式,警示人們在追求經濟效益、個人利益的同時,應樹立正確的法律意識和生態保護觀念,切勿心存僥幸,觸碰生態紅線,逾越法律底線,以免追悔莫及。
“全國生態日”宣傳活動現場,干警們在訴訟服務大廳擺放展板,滾動播放環保宣傳視頻,發放資料、接受咨詢,向過往群眾普及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性、生態日的設立價值,并結合審理的環境資源保護案件,讓群眾認識到保護生態環境的重要性以及破壞生態環境的法律后果,同時向群眾講解如何踐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保護生態環境,耐心地為群眾解答關于生態環境的相關法律問題,引導群眾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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