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維護申請人權益
駐馬店網訊(記者 牛云強 通訊員 張繼光)7月31日下午,申請執行人丁某來到汝南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向法官馬杰送來一面印有“為群眾辦實事 做百姓貼心人”字樣的錦旗,并連聲道謝:“要不是你們一直把我的案子放在心上,不知道這錢啥時候才能討回來,真的太感謝你們了!”
2021年9月13日,丁某借給劉某、趙某二人28萬元。后因二借款人遲遲不還款,丁某無奈訴至汝南縣人民法院。判決后,二借款人仍然分文未還。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凍結了被執行人名下存款,但由于凍結金額未達到標的額,且被執行人拒不執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還款義務,執行干警窮盡各種執行措施后,只好依法暫時以終本方式結案。
“執行終本”不是免除被執行人的義務,并不意味執行終止,更不意味著執行干警對案件束之高閣。該院執行法官們一直關注每一起終本案件后續動態,告知申請執行人繼續提供被執行人其他財產線索。6月30日,被執行人劉某的銀行卡突然有17萬元進賬,執行干警迅速行動,法官馬杰和助理張子昂立即將這筆資金扣劃至法院賬戶,并于7月10日及時發放至申請執行人丁某手中。接到領款通知的丁某喜出望外,連忙印制了一面錦旗送到了執行法官手中。
責任編輯:牛云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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