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及時制止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內違法鉆井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蔣軍華)6月27日,駐馬店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二大隊接到舉報,新陽高速公路K96+700南半幅建筑控制區內有違法打井,二大隊執法人員立即前往調查處理,到達現場勘驗測量該鉆井位置距離高速公路隔離柵2.70米,經詢問調查該井是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建成后為汝南縣韓莊鎮林莊村等3個村提供生活飲水,未辦理相關手續,該大隊執法人員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并要求立即停止施工。
同時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向施工負責人及附近群眾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告知在公路建筑控制區內禁止修建、搭建任何建筑物和構筑物,附近群眾聽說要停止鉆井施工,對執法人員進行圍攻阻撓執法,執法人員不急躁、沉著冷靜,始終克制自己的言行,耐心講解高速公路法律法規、保護高速公路安全知識,隨后又向林莊村委領導、施工方講解法律規定,宣講6月安全生產月知識,當前國內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案例,指出違法鉆井存在的安全隱患及危害后果,通過執法人員的耐心細致的宣講工作,村委領導、施工方認識到選址的錯誤,表示將按照執法人員的要求進行整改遷移。6月28日,執法人員主動幫助選址,測量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30米以外位置,在執法人員的監督下遷移了鉆井設備,將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違法行為消除在萌芽狀態,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此次對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違法行為的處置,該大隊把交通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成果轉化到案件處置執法工作中,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采用“柔性執法”“說理式執法”與制止違法行為相結合的方式,切實做到了文明執法有“深度”,熱情服務有“溫度”,保障了高速公路安全暢通。
責任編輯:張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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