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門家政、代廚……為“上門經濟”加裝安全鎖
摘要:具體到執行層面上,作為監管部門,應當對服務平臺的主體資質進行嚴格監督管理,加強各類資質證明、健康證明的備案檢查工作,以常態化制度化的查處和整治行動,及時消除各種非法服務內容,維護“上門經濟”的純凈生態。
當前,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傾向于花錢買服務來提升生活品質。隨著消費者需求愈發多樣化,“上門經濟”所衍生的新興職業分工也更加精細,上門代廚、上門收納整理、上門家政、上門按摩、上門養老等新業態不斷涌現,不僅滿足消費者多元化、個性化需求,還拓寬就業渠道,豐富了服務場景,讓消費模式變得更為自由靈活。(《半月談》7月2日)
服務上門固然是好事,對消費者不啻為福音,為市場經濟輸入了新鮮的血液,但這種新經濟模式的興起,也伴隨著不能忽視的尷尬與陣痛。
從媒體相關報道來看,“上門經濟”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三難”:責任認定難,一旦雙方發生勞動糾紛,相關的侵權責任認定、權益保護,難以得到妥善解決;安全把關難,人身財產和個人信息安全不易保障,包括一些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上門代廚人員,對食品安全及消費者的健康構成潛在威脅;市場監管難,服務質量參差不齊,部分平臺資質審核及監管不到位,經營者大多活躍于線上,很容易淪為監管的灰色地帶。
對此,“修繕”法律應列上議事日程。根據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的除外,這從立法上為“上門經濟”風行,洞開了方便之門。
問題是,“上門經濟”并不等于“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在這種特殊的經濟模式下,服務者需要進入消費者家門,由此也帶來了更高的安全風險,一旦發生糾紛或事故等,監管溯源、維權取證都將面臨不小的困難。老實說,一些“上門經濟”從業者雇工眾多,甚至員工上百,早就脫離了“小打小鬧”的范疇。從更好維護消費者權益的角度看,確有將“上門經濟”從業者納入市場主體登記之列的必要性。
不僅如此,對于一種新型的經濟模式,監管制度體系也應迅速完善起來。從國家層面看,應當健全服務標準和行業規范,將相關經營主體納入監管范圍,構建門檻準入和資質審核機制。從平臺層面看,應健全合同制度,建立信用“黑名單”制度和懲戒制度,明確對各類違規問題的應對措施。
具體到執行層面上,作為監管部門,應當對服務平臺的主體資質進行嚴格監督管理,加強各類資質證明、健康證明的備案檢查工作,以常態化制度化的查處和整治行動,及時消除各種非法服務內容,維護“上門經濟”的純凈生態。
當然,在加強監管的同時,也應注重對各方主體的權益保護,其中既包括對眾多從業者的保護,也包括對廣大消費者的保護。有必要構建投訴及評價機制,傾聽各方聲音,平等保護合法權益。包括市場監管部門與公安、商務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在內,都應為消費者和上門服務人員維權撐腰。
對于“上門經濟”的“先天不足”,不宜因噎廢食,而應秉持“改革中的問題在改革中解決”的思路,以規則之變從容應對時代之變和市場之變。新事物應運行在制度的軌道上,“上門經濟”也應深深扎根在規則的土壤中。當制度規范起來了,新經濟模式也就擁有了更旺盛的生命力。
責任編輯:楊姍姍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