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縣人民檢察院:情理法交融促刑事和解
駐馬店網訊(記者 代廷偉 通訊員 趙洪友 邢曉玉)“檢察官,當我被關進看守所那一刻,您知道我有多無助、絕望么?我覺得我的人生就此晦暗下去了,真心感謝您全身心調解,讓我現有了新的人生選擇!”近日,一起交通肇事案的犯罪嫌疑人張某拿到不起訴決定書時,向西平縣檢察院承辦檢察官說道。
2022年11月13日20時,在西平縣盆堯鎮一路段,張某駕車超越前方三輪車時,突然發現道路左側的李某,因剎車不及,致使車輛撞向李某, 120車到達時確認李某已無生命體征。經過交警部門認定,張某負事故全責。
4月7日,張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請批捕。西平縣檢察院檢察官通過閱卷了解到,事發后保險公司已將理賠款全額賠償給李某家屬,4個多月內,為何張某沒有像同類案大多數當事人一樣,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況且雙方又是鄰村人,檢察官對此充滿了疑惑。
“我認罪,很愿意賠償,可每次跟被害人家屬聯系,他們都說讓我去找交警隊辦案交警談,我不信任他。我想跟被害人家屬見面談,但他們一直不見我,請檢察官幫幫我……”在第一次提審時,張某如是說。承辦檢察官調查了解到,張某父母年邁,現仍千方百計的湊錢,想賠償李某家屬,張某平時以打零工謀生,事故發生后,也無法正常務工。
?為了解更多詳情,檢察官立即與被害人家屬李某某取得聯系,詢問他對張某行為的意見,是否愿意諒解張某。“父親剛退休,我做子女的尚未盡孝他就這樣走了,我聽別人說同樣案件咱縣‘行情’都是10萬元,張某對我所提要求態度怠慢,我認為交警才能更好地說服他,所以我不愿意見他”。
經與處理該案的交警聯系,也證實了雙方有和解意愿,但因彼此心存芥蒂而未謀面,賠償數額是和解不成的癥結。
至此,辦案檢察官認為該案符合刑事和解條件,不能簡單捕訴了之,應盡可能體現司法的溫度和關懷。于是確立了爭取檢方與雙方共同奔赴,努力和解的辦案方向,
檢察官隨后主動承擔起調解第一人角色,對被害人家屬安撫情緒、釋法說理,耐心勸解其多念鄉里鄉親情,告知其張某一直想彌補過錯的決心和并不存在他所謂的本縣都是10萬元賠償標準的“行情”,并一同李某某“暗訪”張某家庭經濟情況,引導其根據國家實際償付能力合理調整預期,盡量縮小雙方差距。李某某逐漸放下戒心,表示愿意面見呂家人。檢察官又聯系張某父母,向他們傳達了張某心存愧疚仍想賠償李家人的想法,張某的父母老淚縱橫地表示一定會竭盡全力彌補李家。
最終,在檢察機關的見證下,張某家人誠摯的跟李某某道歉并將6萬元賠償款遞到其手中,雙方握手互相寬慰,李某某也飽含對張某的同情出具了諒解書。后西平縣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對張某作出不捕和相對不起訴決定。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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