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普通高中招生,駐馬店最新通知
摘要:承諾人:?????????準考證號: 監護人 ??????????????????????????????? 2023年6月?? 日
駐馬店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108號)精神,切實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組織管理
按照省教育廳文件精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由省、市、縣(區)教育主管部門負責,統一在《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務平臺》(網址:http://gzzs.jyt.henan.gov.cn,以下簡稱“高中招生平臺”)實行網絡管理。省教育廳統一命題、統一印制試卷;市教育局負責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指導報名、填報志愿、上傳中招成績和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市教育考試中心負責考務組織管理工作;各縣(區)教育局負責組織考生報名信息采集、志愿填報、考生資格審查等工作;各縣(區)教育局核定本轄區學校辦學規模,科學編制招生計劃;各普通高中根據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安排,負責做好本校的招生錄取工作。
(一)編制招生計劃
各縣(區)根據普通高中消除大班額工作進展情況和各普通高中辦學條件,科學編制公辦、民辦招生計劃,制定分學校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確保普通高中起始年級不產生新的大班額,滿足新課程和新高考綜合改革“選課走班”教學需要。市教育局統籌城區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原則上招生計劃一次性編制下達,詳見駐馬店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附件5)。
(二)考生報名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統一實行網上報名。中招報名工作由各縣(區)中招辦公室(以下簡稱“中招辦”)統一組織實施,考生通過高中招生平臺進行個人報名信息采集和志愿填報。初中學校要妥善保管考生和家長簽字確認的《考生信息確認單》和《報名信息登記表》。
(三)考生志愿填報
考生本人登錄高中招生平臺,本著自愿原則自行填報志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學生要慎重選報志愿,志愿提交后,經考生和家長簽字確認,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簽字確認的紙質材料必須妥善保管,存檔備查。
考生報考類別分為三類:普通高中類、普通中專類、職業學校類。選擇普通高中類的考生可以兼報普通中專類、職業學校類的學校;選擇普通中專類、職業學校類不允許兼報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志愿分為省提前批次志愿、市提前批次志愿、批次志愿和征求志愿。
省提前批次志愿,選報空軍航空實驗班、海軍航空實驗班,普通高中宏志班、理科實驗班、校園足球實驗班、河南省體育中學。
市提前批次1個志愿:駐馬店高中面向全市招生的宏志班。
批次志愿:共設第一、第二2個批次,每個批次可填報2個志愿。錄取分批次進行,每批次先錄取第一志愿,后錄取第二志愿,分配生只錄取第一志愿。
征求志愿:8月1日—2日,批次錄取結束后,仍未被錄取的學生可補報1個征求志愿。
(四)命題按照《教育部關于加強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命題工作的意見》(教基〔2019〕15號)要求,各學科命題均以義務教育課程標準(2011年版)為依據,體現課程改革的理念與要求,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突出對學科主干知識和學科素養的考查,增強與學生生活、社會實踐的聯系,注重考查學生在具體情境中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引導發展素質教育。道德與法治學科的時事政治命題范圍為“考查2022年國內外重大時事,2023年1月以來的國內外重要時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生讀本(初中)》,黨的二十大精神及黨和國家在現階段的重要方針政策”。
(五)考試
2023年考務組織管理工作由市教育考試中心負責。考試是整個中招工作的中心環節,各縣(區)一定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要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繼續把防止利用手機等通訊手段作弊作為重點,加強監考和巡視工作,具備條件的要對考點或考場實行信號屏蔽措施,嚴防舞弊事件發生。要切實加強對考務人員的教育培訓和對考生的誠信教育,提高考務人員和考生遵章守紀的自覺性。要進一步加大巡視檢查工作的力度。考試期間,省教育廳巡視到市,市教育局巡視到每一個縣(區)及每個考點,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巡視到每一個考點和每個考場。
2023年我市中招文化課考試按全省統一命題,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生物、地理。生物、地理學科為初中二年級考試科目,成績以A、B、C、D四個等級呈現,其中A、B等分別占本考區考生人數的30%、40%,D等不超過5%;等級成績作為第二年普通高中錄取的依據,同等條件下先錄取成績為A等的考生, 省級示范性高中錄取考生生物、地理成績均在C等及以上;考生無生物、地理等級成績的不能報考普通高中。英語聽力考試采用U盤或光盤播放,各考點要統一配備相關設備。今年中招考試時間為6月26日-28日,具體科目考試時間和分值見《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試方案》(附件2)。
繼續實行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和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納入中招統一管理。
體育進行運動與健康素質測評和考試,按滿分70分計入中招錄取總成績。測評和考試工作由各縣(區)基礎教育管理部門和體衛藝站具體實施。
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按照三科滿分共30分計入中招錄取總成績。考試工作由各縣(區)基礎教育管理部門和教育技術裝備部門具體實施。
綜合實踐活動(含信息技術、勞動技術、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音樂、美術、地方課程、學校課程是必修課程,也應進行學業考查(考試),由初中學校組織實施,體現在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定之中。
(六)考點設置
中招考試考點設置由各縣(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負責。要按照國家和省教育考試的有關要求,統一設置考點、考場,規范考場布置,同時加大標準化考點建設力度。中招考點原則上統一設置在縣(區)政府所在地,力爭將中招考試全部安排在標準化考場進行,確保考試安全。
(七)閱卷
采取網上閱卷,2023年暫由基礎教育科組織實施,具體方案另行通知。各縣(區)要抽選作風正派、業務能力強、工作認真負責的教師組成閱卷隊伍,搞好培訓,不斷提高閱卷質量,強化對主觀題的復評,繼續實行作文由三人獨立評閱制度。強化閱卷工作的管理和監督,提高科學性、準確性,確保閱卷工作的客觀、公正。
(八)錄取
1.錄取辦法。招生錄取工作在市教育局中招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統一按照省教育廳規定,全部在高中招生平臺上進行。普通高中根據招生計劃,按照考生志愿、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等擇優錄取的原則分批次進行,實行網上統一集中錄取。要進一步完善指標分配制度,逐步擴大分配生比例。A組普通高中按分配生和統招生分別錄取,分配生的比例要達到招生計劃50%以上。
7月10日前上報各縣(區)(不分學校)最低錄取控制線。
2.錄取時間和順序。7月15日,市級提前批次集中錄取;7月17—20日,第一批次普通高中錄取;7月23—27日,第二批次高中錄取;8月3—6 日,按征求志愿統一集中擇優補錄。8月20日前全市普通高中錄取工作結束。錄取期間,每一批次錄取結束后48小時,考生可登錄平臺查詢錄取結果。被學校正常錄取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普通高中學業資格。
二、 工作要求(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目標責任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涉及千家萬戶切身利益,關系社會和諧穩定大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統籌做好中招考試工作。要切實加強領導,針對中考期間可能發生的極端天氣和自然災害,指導學校做好應急預案,處理好各類突發事件。采取有效措施,從制度、程序、機構、人員、經費等方面嚴格予以保障,確保中招工作安全、平穩、順利進行。
各縣(區)教育局應統一管理所轄普通高中(含民辦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和錄取工作,規范學校招生行為,嚴禁招收未經網上錄取的學生。
(二)強化責任意識,嚴肅考風考紀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責任分工,細化工作職責。市教育考試中心負責中招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九個學科的考務組織管理,閱卷工作今年暫由基礎教育科負責;基礎教育科負責招生錄取工作。按照“統一考試,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完善中招考試組織方式,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考務組織管理、閱卷和錄取等工作要明確各個環節的責任人,細化目標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做到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證考試各項工作要求落到實處。要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對履職不到位甚至頂風違紀的行為實行“零容忍”,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并從嚴處理,絕不姑息。對玩忽職守造成考點考場紀律混亂、出現嚴重作弊現象,或者直接參與作弊的考試工作人員,其所在單位要視情節輕重依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紀考生,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將作弊行為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各部門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支持,合理確定、妥善解決參與監考、評卷、巡考的招生考試人員的勞動報酬。
2023年6月16日前,市、縣(區)要全面開展一次中招考務管理排查,切實排除各類風險隱患,確保考務組織管理工作安全有序。
(三)嚴肅招生紀律,規范招生管理
1.維護中招工作的統一性和嚴肅性。要嚴格執行河南省中招考試方案,未經批準,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減考試科目和學科考試分數。任何學校不得單獨組織招生考試、不得提前組織招生、不得超計劃招生;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的學生。考生應填寫《2023年中招考試承諾書》,紙質版由考生本人和監護人簽字后留存在畢業學校。嚴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范圍。未經批準,不得跨縣(區)招生,不得招收未填報志愿的學生。市教育局將加強對各縣(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監控和管理,如實宣傳學校辦學特色和成績,嚴禁虛假宣傳,嚴禁詆毀其它學校的宣傳報道。如違反中招規定,涉及示范性高中的,給予通報批評直至撤銷其示范性高中稱號。涉及民辦普通高中的,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未參加中招考試和未在網上填報志愿的學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錄取。未經統一網上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普通高中學籍。錄取結果要及時公示并通知學生本人,聯系不到本人的通知到考生畢業初中。被學校正常錄取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考生,視為放棄普通高中學業資格。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辦理普通高中學籍。
2.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各縣(區)和初中學校要認真執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廳函〔2010〕10號)要求,不得限制學生報名,嚴禁強迫學生違背本人意愿填寫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當的手段爭搶生源,杜絕違規招生。
3.規范宏志班招生。宏志班的招生對象為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城市和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具體認定辦法參照《河南省教育廳 河南省民政廳 河南省扶貧辦 河南省殘疾人聯合會轉發<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雜費政策對象的認定及學雜費減免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教財〔2016〕964號)執行。各縣(區)教育局要依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對宏志班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核,并將相關證明上傳《高中招生平臺》。各承辦學校按照招生計劃和學生報考志愿,依據考生中招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定結果,擇優錄取。按照《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費和住宿費的實施意見》(豫財教〔2016〕111號),免除宏志班學生學費、住宿費。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河南省教育脫貧等5個專項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6〕120號)、《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豫財教〔2010〕399號)等文件要求,對宏志班學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并從學校事業收入中按規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經費用于宏志生學習、生活補助。學校要積極利用社會捐贈收入,進一步提高補助標準。
4.堅持屬地招生原則,規范批次招生錄取工作。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原則上實行屬地招生。各縣的普通高中應在本縣域內招生;市城區的普通高中,原則上在城區范圍內招生,駐馬店高中宏志班嚴格控制招生人數。各校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招生范圍、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進行統一招生,依據考生志愿、中招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定結果擇優錄取。凡被前一批次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參加下一批次招生錄取。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跨區域招生、超計劃招生和提前招生。
5.嚴格執行收費政策。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有關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標準和辦法進行收費,任何單位和學校不準違規收費。嚴禁以借讀生、代培生、旁聽生等名義招生并收費;嚴禁向學生收取贊助費、建校費、捐資助學費等。
(四)完善招生制度,確保公平公正
1.不斷完善指標分配制度。A組普通高中招收分配生的比例要達到招生計劃50%以上,指標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含民辦初中學校),分配指標要向薄弱初中和農村初中學校傾斜,禁止跨區域分配指標。按各初中分配生指標錄取分配生。分配生必須是在籍生且連續三年在同一所初中就讀的應屆畢業生,根據《中共駐馬店市委 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五大提升工程加快駐馬店教育振興的意見》(駐發〔2019〕18號)要求,只有學區內的學生才能享有分配生資格(政策性照顧的優撫對象子女和統籌安排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除外)。各縣(區)負責制定本轄區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方案并明確分配生資格認定細則,各初中學校核實分配生資格并張榜公布具有分配生資格的學生名單,接受社會監督。各縣(區)將本轄區的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方案(驛城區、開發區和局直初中統一管理),于學生填報志愿之前(6月3日)向社會公布并以正式文件報市教育局中招辦。
2.嚴格控制中考政策性加分。嚴格按照《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對象和標準》,規范加分審核流程。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對象和標準見附件3。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不得重復加分。除省定中招政策性加分項目(如高層次人才子女加分項目,僅適用于本地)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內容。各縣(區)要制定具體、嚴密的操作辦法,嚴格審查照顧對象的資格,堅決抵制各種弄虛作假現象。
3.認真落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升學考試政策。要認真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2〕180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的通知》(豫政〔2016〕76號)精神,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中招升學考試政策,切實保障隨遷子女受教育權益。
4.切實保障聽力殘疾學生公平參加考試權利。聽力殘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純音聽力檢測結果為每側耳的平均聽力損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貝[HL])學生,可憑地市級以上醫院(含地市級)出具的聽力檢測證明(報告),向所在初中學校申請免英語聽力測試,經初中學校公示5天無異議,報市教育局審核批準后,可免試英語聽力。免試聽力學生英語聽力成績按照其英語非聽力部分得分比例計算,計算公式為:免試聽力學生英語聽力成績=英語聽力部分總分×(非聽力部分得分÷非聽力部分總分)。
5.加強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1〕1號)精神,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招生范圍應與所在地公辦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可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向市教育局中招辦申請,經批準后,在招生計劃內按征求志愿補錄。
按照“誰審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管理。對在招生工作中違規違紀、弄虛作假的民辦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6.健全誠信制度。建立健全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綜合素質評定和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誠信機制。參與閱卷、綜合素質評定、招生錄取的有關人員要簽訂誠信協議,建立誠信檔案,并采取措施督促有關人員嚴格履行誠信責任和義務。凡違背誠信承諾、發生違規違紀行為的,要立即停止其職權,今后不得聘請其參與相關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7.落實公示制度。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招生錄取方案、考試收費標準、加分學生名單以及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方案、內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向社會公示,錄取名單在校內張榜公示。
8.完善督導制度。各縣(區)要依托《高中招生平臺》,加強對招生情況的督導,實行陽光招生,保證中招工作的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學業考試、綜合素質評定、分配生資格認定以及普通高中錄取等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對學業考試、綜合素質評定、分配生資格認定和普通高中招生中出現的各種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行為,或者對結果存在異議的,可向學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申訴,有關部門要及時給予答復。教育紀檢監察部門要全程參與,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凡發現有違規違紀現象的,要及時處理。
(五)重視宣傳指導,提高服務水平
各縣(區)要高度重視做好招生政策宣傳工作,確保考生、家長及時了解應知、須知的招生政策、規定和信息。各縣(區)和學校要加強對考生填報志愿的指導,認真做好考生和家長的咨詢接待工作,切實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要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試服務,為殘疾人考生等特殊群體平等報名、參加考試提供便利,營造溫馨考試環境。
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對象和標準
1.根據《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豫公通〔2018〕66號),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錄取分值10%的標準,降低分數優先錄取;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按照錄取分值5%的標準,降低分數優先錄取。
2.根據《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辦法》,歸僑、僑眷考生照顧10分錄取,臺灣同胞投資者及隨行眷屬、所聘臺灣管理人員憑《臺灣同胞投資證書》,其子女報考普通高中的,照顧10分。
3.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中發〔2006〕22號文件精神,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意見》(豫發〔2007〕7號)精神,對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和計劃生育雙女家庭,其子女報考本縣(市、區)高中的,照顧10分。
4.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對艾滋病防治幫扶工作隊員子女入學給予適當照顧的通知》(豫教基〔2004〕69號)精神,派駐各地進行艾滋病防治幫扶工作隊員的子女,報考當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顧10分。
5.根據《河南省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少數民族學校的,照顧10分;報考其他學校的,照顧5分。
6.軍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軍區政治部印發的《河南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政聯〔2012〕1號)和《關于進一步明確軍人子女中招優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聯〔2019〕2號)要求執行。各軍分區(警備區)政治工作處負責審查上報優待對象名單,省軍區政治工作局匯總核定后報省教育廳,省教育廳將優待對象名單轉發給各地教育行政部門。駐豫武警部隊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的教育優待參照執行。一級至四級殘疾退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總政治部關于印發《優撫對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辦法》的通知(民發〔2004〕第192號)要求執行。
7.獲得見義勇為榮譽稱號人員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等部門關于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工作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3〕90號)要求執行。
8.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解決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子女回國后入學問題的通知》(教基廳〔2005〕16號),持有駐外使領館出具的《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回國證明》的初中階段回國的初中生,在初中畢業后參加我省統一組織的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的,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駐馬店市2023年中招考試承諾書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是一個社會和睦相處、共同進步的道德基石,誠信考試是每一名考生都應該具備的基本公民素質。我是參加河南省2023年中招考試的一名考生,現鄭重承諾:
1.我報名時網上填寫的基本情況信息真實、準確,本人已簽字確認。
2.本人已認真學習并了解省、市中招政策以及相關考試管理規定,將牢固樹立“誠信考試光榮,作弊違紀可恥”的思想,自覺遵守考試紀律,保證不違紀、不作弊。
3.進入考場時攜帶準考證,主動接受監考人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檢測。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4.不攜帶手機、無線接收和傳送設備、電子儲存記憶錄放設備、手表、修正液、涂改液、文具盒等物品進入考場。
5.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喧嘩,不交頭接耳、不打手勢暗號,不夾帶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傳遞文具等物品,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終考鈴響后不在考場和考點警戒線內逗留。
6.我已了解志愿學校基本情況、錄取辦法和收費標準,所填報志愿是本人真實意愿,一經錄取,將按規定時間到校報到。否則,視為主動放棄普通高中學業資格。
如違反以上承諾,我愿意承擔一切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承諾人: 準考證號:
監護人
2023年6月 日
責任編輯: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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