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互開“斗氣”車,沒有誰是贏家
摘要:試想,如果黃色工程車在最后一刻掉下了高架,不僅司機可能傷亡,高架下的其他車輛和路人也可能遭受天降橫禍,他們又何其無辜?與其開“斗氣”車,藍車司機的理性做法,應當是在遭遇黃色工程車違規行駛后,立即報警處理。
5月24日晚,上海交警部門發布通報稱,當日17時52分,內環高架近漕溪立交段兩車碰撞,致其中一輛工程車騎跨在高架護欄上,未造成人員傷亡。經初步調查,涉事兩車在行駛過程中存在互相“斗氣”行為。目前,兩車駕駛員已被警方控制,警方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作出嚴肅處理。
幾段引發熱議的視頻記錄了現場情況:在一段高架車道并線處,藍色私家車試圖變道,打了轉向燈,且大部分車身已進入左側車道,但在該車道稍后方向的黃色工程車沒有避讓,反而加速驅離藍車。隨后,黃色車在已經向左側車道借道成功的情況下,又突然靠右擠碰藍車,直至將藍車擠上高架護欄。最后,藍車穿插到左邊車道,再向右側一橫,致使黃色工程車騎跨在護欄上,右前側車輪和部分車身懸空,場面兇險。
不到1分鐘的視頻中,兩車司機“互相斗氣”的意味十分明顯,雙方你來我往,斗了幾個“回合”,可以說都有責任。
我國《交通安全法》規定: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此事中,藍車本在前,變道也打了轉向燈,黃色工程車應該讓其先行。
更讓人不解的是,黃色工程車后又再次“招惹”藍車,將其擠上護欄。這著實給人挑釁和霸道的觀感,這可能也是點燃藍車司機怒火并采取后續行動的根源。
也因此,很多網友認為黃色工程車有錯在先,且一再挑釁,因而責任更大,藍車最后的行為屬于正常人被激怒的反擊。最后的權責界定,還需交警部門在深入調查后作出,但從視頻信息看,網友們的聲音值得參考。
黃色工程車多次違規,或與其特種車輛的身份不無關系。按照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這或許讓一些特種車輛司機產生一種“錯覺”,認為自己掌握了不講條件、不受限制的權利甚至“特權”。因此,針對此事的調查,一個不能忽視的問題是,黃色工程車當時是否享受“特權”。
網友們力挺藍車司機、批評黃色工程車司機,背后是對合理權責界定的期待,更有對自我經歷的映射。畢竟,不管是面對特種車輛還是普通私家車,遇到對方違規行駛,導致自己“路怒”,是太普遍的經歷了。現實中,有些人比較理性,會選擇避讓等柔性做法,而非“以暴制暴”,但心里的憋屈是持久且深刻的。藍車司機做了很多人平時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提供了一種“情緒代償”的價值,讓人有代入感,也容易共情。
至于另一些網友力挺藍車司機的情緒過于強烈,乃至為其行為叫好,則大可不必。要知道,將黃色工程車逼得騎跨護欄,看似“解氣”“爽了”,但實際后果是,不僅是將自己本占理的有利位置放棄了,還將其他車輛和路人置于危險境地。試想,如果黃色工程車在最后一刻掉下了高架,不僅司機可能傷亡,高架下的其他車輛和路人也可能遭受天降橫禍,他們又何其無辜?叫好藍車司機“車技太好”,而忽視其隱含的巨大安全隱患,是不應該的。
與其開“斗氣”車,藍車司機的理性做法,應當是在遭遇黃色工程車違規行駛后,立即報警處理。如此,既可以保障自身安全,也沒有給其他交通參與者帶來風險。對于一名司機來說,這是常識,而非過高的要求。
隨著交警部門的介入,是非曲直、權責劃分,相信很快就會有一個結果。此事對社會也是一次交通安全的普法課:道路交通安全需要全體參與者共同維護,任何人都不能意氣用事、任性胡為。行車需規范,開車不斗氣,才能人人安全、人人安心。
責任編輯:楊姍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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