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任由“越界”APP野蠻生長
摘要:2022年修訂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則明確,應用程序提供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強制要求用戶同意個人信息處理行為,不得因用戶不同意提供非必要個人信息,而拒絕用戶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務。
APP過度收集個人信息亂象由來已久,要想根除并非一日之功
APP、小程序過度索權,“隱私協議”太過霸道,被侵害后投訴無門……新近發布的《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情況調查報告》顯示,72.24%的受訪者個人信息曾被泄露。
下個APP來導航,要獲取你的通訊錄信息,裝個APP看視頻,卻要你對通話記錄進行授權……隨著智能手機深度滲透生活,人們對智能手機的依賴與日俱增。但與此同時,一些APP動輒要求用戶默認交出各種隱私權限,使得用戶的個人信息“裸奔”于天下,讓用戶有苦難言。更重要的是,若任由APP過度索權亂象野蠻生長,其帶來的數據安全風險不容小覷?,F實中,大量不法APP通過過度索權引發的隱私泄露、電信詐騙、數據殺熟等社會問題屢屢發生。
其實,近年來,隨著公眾的權利意識不斷提升,監管層面也在不斷健全完善各項監管舉措,相關法律法規也日臻完善,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已有不小進展。2021年3月,國家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門聯合發布《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范圍規定》,明確了地圖導航、網絡約車、即時通信、網絡購物等39類常見類型移動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范圍,要求APP不得因為用戶不同意提供非必要個人信息,而拒絕用戶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務。2022年修訂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則明確,應用程序提供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強制要求用戶同意個人信息處理行為,不得因用戶不同意提供非必要個人信息,而拒絕用戶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務。
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規定,侵犯個人信息的,最高可處100萬元罰款,并可責令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證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非法獲取行蹤軌跡、通信內容、征信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的;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等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個人信息五百條以上,就可能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規則早已建立,需要的就是令行禁止。眼下,相關部門正在加大整治力度,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果斷出手,采取一系列嚴厲措施以起到震懾效果。
然而,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與時俱進的監管是必須的。一方面,要加大常態化監管力度,建立事前審查機制,不符合標準的APP、小程序不得上架,同時采取下架、屏蔽、停業整頓、吊銷證照、罰款等措施嚴肅處罰,并對情節嚴重者追究刑責;另一方面,監管方式方法也要不斷創新,比如,要善于運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技術手段來加大監測力度。同時,進一步拓寬用戶維權渠道,真正把應用程序關進“籠子”里。
當然,重拳治亂效果立竿見影,徹底掃除歪風還需久久為功。APP過度收集個人信息亂象由來已久,要想根除并非一日之功。需要對違規行為持續保持高壓震懾,一茬一茬“挖瘤”,繼而徹底拔掉“病根”。公眾尤需形成共識,個人信息保護的規范程度,既事關個人自身權益,更關乎數字經濟發展生態。堅持科技向善、堅持用戶至上,相關企業才能最終贏得受眾、贏得市場,數字經濟發展方能行穩致遠。
責任編輯: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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