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電改的商用電費這樣算
摘要:駐發改價管〔2021〕289號關于轉發《關于規范非電網直供電價格行為有關事項的通知》:“一、以總表形式向電網企業(含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以及各增量配電網企業,下同)申請報裝、負責向終端用戶供電并收費的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供電主體屬于非電網供電主體,應為終端用...
駐馬店網訊 (記者 萬華翼) 近期,有群眾致電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反映物業收取門面房業主商業用電費為每度電1元,未電改,咨詢是否合理。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轉派的工單后,對反映的問題進行了及時調查核實。駐發改價管〔2021〕289號關于轉發《關于規范非電網直供電價格行為有關事項的通知》:“一、以總表形式向電網企業(含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以及各增量配電網企業,下同)申請報裝、負責向終端用戶供電并收費的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供電主體屬于非電網供電主體,應為終端用戶、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用電、非電網供電主體自用電分別裝表計量,按分表計量電量向終端用戶收取電費,不得以電量或電費為基數向終端用戶加收服務費等其他費用。”河南省豫發改辦價管〔2021〕887號文件第二項第二條規定:“對安裝非分時計量電表的執行單一制電價的工商業終端用戶,按照‘基準電價/(1-損耗率)’收取電費。”在檢查現場,責令物業公司按照文件規定的電價標準收取商業電費。該物業表示立即整改。
經回訪,來電人對答復結果表示滿意。
責任編輯: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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